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論述,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和全州組織部長會議精神,進一步擴大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面,構建團結、穩定、和諧的區域邊界關系,理塘縣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鄉鎮,歷時12天分赴稻城、鄉城、巴塘、新龍、雅江和白玉等6縣通過調研座談、會商研究,就建立縣際邊界地區聯合黨組織進行磋商達成一致共識,為進一步夯實黨在涉藏地區的執政基礎,不斷提升基層治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奠定了堅實基礎。
以“尊重歷史、注重現實”為原則,全覆蓋建立邊界地區聯合黨組織,強化黨的領導。為積極打造邊界地區團結、穩定、和諧的工作局面,在尊重雙方歷史的前提下,打破組織設置邊界和體制機制束縛,跨縣建立聯合黨組織共35個(其中與稻城縣建立8個,與鄉城縣建立3個,與巴塘縣建立5個,與新龍縣建立9個,與雅江縣建立9個,與白玉縣建立1個),實現邊界地區黨組織全覆蓋,形成“黨建共抓、服務共擔、矛盾共調、文化共融”的抱團發展模式,使黨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在邊界協作、共建共治共享中得到最大限度整合。
以“平等互利、長期管用”為導向,多維度商定運行管理體制機制,確保務實見效。為有效發揮跨縣地區聯合黨支部在邊界地區的戰斗堡壘和兩地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確定邊界黨組織書記由共建雙方鄉(鎮)黨委書記輪流擔任,任期1年,將共建雙方鄉(鎮)長、黨委(維穩)副書記、組織員、派出所所長、邊界村黨支部書記和駐村干部等納入支部成員。為確保支部決策的科學民主和實效性,雙方共同探索商定聯合黨組織及成員工作職責,制定聯席會議、信息互通、支部聯誼、矛盾糾紛排除調處等工作機制,確保聯合黨支部科學化、規范化運行,為邊界地區聯合黨組織管理運行提供切實可行的制度保障。
以“睦鄰友好、共同發展”為目標,全方位打造和諧繁榮邊界新格局,帶動整體提升。始終堅持以邊界地區聯合黨組織為核心,引領脫貧攻堅、鄉村振興、主動創穩和基層治理等工作,通過參觀考察、黨員聯誼等形式加強交流學習,找準利益共同點、合作發力點,充分借鑒汲取兩地在脫貧奔康、產業發展、鄉村旅游、護林防火、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創新做法,構建雙向受益、互動共贏的良好邊界關系,為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奠定堅實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