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喪嫁娶首次納入慰問范圍
工會經費可用于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和會員生日、婚喪嫁娶、退休慰問等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工會會員參加文體活動和培訓可享獎勵
基層工會應嚴格執行“八個不準”
《四川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日前發布,對基層工會經費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作出規定。根據《實施辦法》,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度慰問標準不超過2100元,并首次將婚喪嫁娶等納入慰問范圍。
《實施辦法》規定,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和會員生日、婚喪嫁娶、退休慰問等職工集體福利支出。工會會員過生日,可以向本人發放不超過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首次將婚喪嫁娶等納入慰問范圍。《實施辦法》規定,工會會員結婚或符合政策生育,可以分別向本人發放不超過500元的慰問品;工會會員去世時,可以給予不高于2000元的慰問金;其直系親屬(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時,可以給予不高于1000元的慰問金。工會會員退休,可以發放不超過500元的紀念品。
《實施辦法》規定,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基層工會開展或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職工業余文體活動所需器材、服裝、用品等購置、租賃與維修方面的支出,活動場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以及用于文體活動優勝者的獎勵支出、用于文體活動中必要的伙食補助費等。
基層工會舉辦的文體活動設置獎項的,獎勵范圍控制在參與人數的三分之二以內,最高等次獎勵標準控制在每人300元以內;未設置獎項的,可為參與職工發放價值不超過100元的紀念品。
此外,基層工會可以用會員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等。會費不足部分可以用工會經費彌補,彌補部分不超過基層工會當年會費收入的3倍。
《實施辦法》規定,基層工會可組織工會會員春游,開展春游秋游應當日往返,春游秋游活動可開支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活動用品費,不可開支景區門票費、導游費等。
工會經費可用于基層工會舉辦政治、法律、科技、業務等專題培訓和職工技能培訓所需的教材資料、教學用品、場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職工教育活動聘請授課人員的酬金,用于基層工會組織的職工素質提升補助和職工教育培訓優秀學員的獎勵,獎勵范圍控制在學員總數的10%以內。
《實施辦法》同時規定,基層工會應嚴格執行“八個不準”的規定,即: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