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開江縣始終以加快實現集體有收益、村民奔小康、基層增活力為目標,出臺《關于進一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改革試點實施方案》《關于持續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十條意見》等系列文件,創新推行“四聯”工作法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全縣196個村集體經濟“空殼”清零,收入達10萬元以上村38個。
創新“組織聯建”,破解“無人抓”難題。靈活采取“村黨支部+企業黨支部+集體經濟”“村黨支部+技術協會黨支部+集體經濟”“村黨支部+專合社黨支部+集體經濟”等“1+N+1”方式,建成帶富創富村集體經濟聯合黨組織21個,讓黨組織領著村集體“闖”市場。任市鎮、靖安鄉等6個鄉鎮的29個村黨支部與開江民生漁業有限責任公司聯建,采取“村黨支部+企業黨支部+農戶”模式,通過飛地發展、以獎代補、土地流轉等方式,帶動農戶發展水產養殖,受益的29個村集體經濟主體水產養殖收入近400萬元,村均收入14萬余元。
創新“村企聯手”,破解“無人帶”難題。推行“黨支部+村集體公司+農戶”引領帶動模式、“股東監事會+城普投資公司”風險防控模式、“鄉鎮黨委+村委會+民主理財監督小組”監督管理模式,縣財政投入村集體經濟產業扶持、試點項目、飛地基金等各項資金6300余萬元,實施縣農擔公司擔保、縣財政貼息、人保財險發放貸款的政融保融模式撬動金融資金投入3000萬元,注入社會資金500萬元,扶持全縣196個村發展集體經濟。
創新“股份聯動”,破解“無人干”難題。針對部分村民對發展村集體經濟“不主張、不反對、持觀望”等思想問題,堅持“股份合作、量化到人”,建立“33211”利益分配機制(即在2020年前,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30%分配給村貧困戶,30%分配給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中的非貧困戶,20%用于村集體經濟組織滾動發展,10%用于獎勵集體經濟組織有功人員,10%用于補助集體經濟組織工作經費或用于公益事業),激發群眾“內生力”。
創新“供給聯盈”,破解“無錢賺”難題。重點從“發展循環有機產業、培育新興特色產業、推行農旅融合模式”入手,利用開江小平原地理優勢,由村集體公司牽頭,淺丘平壩采取“稻田+魚、麻鴨、大閘蟹”,中丘山區采取“果林+家禽、牲畜”等形式發展立體循環有機農業,實現土地經營收益最大化。任市鎮、靖安鄉、甘棠“稻田+”模式試驗田,經濟效益每畝已提升到近1萬元,成功創建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示范區、脫貧攻堅引領區,也是我縣“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返鄉農民工就業示范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