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縣推行城鄉居民辦事不出組戶工作構建聯系服務群眾新常態
一是健全代辦網絡,解決“找誰辦”的問題。完善“4+N”便民服務體系建設,投入資金1500余萬元,高標準配套建設566個村(社區)“群眾之家”,周一至周日村干部AB崗輪流坐班服務,現場受理群眾辦理事項。采取個人自薦、支部推薦、群眾評選、黨委把關的方式,挑選2400余名村組干部、群眾代表兼任辦事不出組(戶)代辦員,接受群眾“點名服務”,暢通鄉鎮、村(社區)聯系群眾雙向互動渠道。二是明確代辦事項,解決“辦什么”的問題。廣泛聽取鄉鎮、相關部門和群眾意見建議,明確代辦職責,合理設置服務項目,明確要求把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證件辦理、補貼申領、參保繳費等20項基本事項納入代辦范圍。綜合利用黨務公開欄、村(居)務公開欄、橫幅標語等宣傳載體,采取入戶走訪、召開座談會、發放便民服務聯系卡等形式,廣泛宣傳辦事不出組、不出戶工作的重大意義、代辦事項、代辦程序等,切實提高群眾的支持度和參與率。三是健全代辦機制,解決“辦得好”的問題。規范代辦服務基本流程,村組代辦員按照標準程序提供代辦服務,建立代辦服務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全面推行“保姆式上門服務”、“應急式跟蹤服務”和“定期式走訪服務”等特色代辦服務,每周至少要保證固定1天時間定點接送件。按照村(社區)黨組織工作經費達到3萬元以上,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村達到5萬元以上、城市社區達到10萬元以上的標準及時足額納入縣財政預算,將辦事不出村(社區)、不出組、不出戶的運行經費和代辦補貼列入服務群眾專項經費項目,確保服務群眾有人辦事、有錢辦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