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江縣“三個舉措”提升村級組織管理水平
羅江縣著力打造標準化服務平臺、制定村(社區)干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扎實開展村級組織“陽光行動”,不斷提升村級組織管理服務水平。
一是優化服務,打造標準化服務平臺。按照“四有”標準(有場所、有標志、有設備、有資源),全縣統一制作“一證兩圖四卡”(崗位證、服務事項告知圖、辦理流程圖,崗位信息卡、服務聯系卡、舉報監督卡、特長黨員服務卡),規范辦事指南、服務臺賬、工作手冊、服務事項提示備忘單。同時,建立了周一村干部集體坐班、周二至周五輪班制度,不定期明查暗訪、通報檢查機制,實現服務平臺“辦事、管理、評價”的規范化。目前,全縣已完成村級組織標準化服務平臺建設70個,占67.31%,明年底將實現全覆蓋。
二是形成合力,制定村(社區)干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組織人大、政協、紀檢、公安、民政、計生、國土等24個單位,采取定期聯系方式,通報村(社區)干部懲處、受到治安處罰和對違紀違法案件查處的情況以及干部隊伍中帶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研究并向縣委提出加強村(社區)干部教育、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措施和辦法;完善加強聯席會議制度的措施和辦法,有針對性地加強對村(社區)干部的管理教育,著力提高村(社區)干部隊伍整體素質。
三是公開透明,扎實開展村級組織陽光行動。制定《羅江縣村級組織“陽光行動”實施意見》,通過 “三資”陽光管理、惠民政策陽光透明、經濟發展陽光運行、工程項目陽光實施、村組干部陽光管理、黨員行為陽光公示、便民服務陽光公開、鄰里鄉親互助會陽光操作、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陽光開展、村級事務監督渠道陽光公開“十個方面”的全程公開,做到村級事務管理無處不陽光、無時不陽光。重點解決村級組織公開不到位、規范不到位、告知不到位、便捷不到位、監督不到位、群眾不滿意等突出問題。截止目前,全縣村級組織“陽光行動”已實現全覆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