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縣出臺《村(社區)干部管理辦法(試行)》
瀘縣出臺《村(社區)干部管理辦法(試行)》。建立為民代辦首問責任、AB崗服務制,群眾申辦事項,由代理員受理后,按照審批權限到鎮、縣直有關部門辦理,專職干部不在崗必須明確人員頂崗履職。建立村干部值班制,逢場天集中辦公,平常時間落實1-2名村干部輪流值班,其他不值班人員到社入戶專訪解決問題。建立社區干部錯時上班制,除正常工作時間外,每天安排1-2名社區干部上午、下午上下班前后一個小時錯時上班。雙休日、節假日按正常時間上班。建立教育培訓制度,實行資格培訓、定期輪訓、集中學習,鼓勵參加自學考試、函授等學歷教育,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和本科學歷的,全額解決學費。建立“基本報酬+養老保障+績效考核”激勵制度,村黨組織書記1250元/月,村主任1150元/月,其他村干部1000元/月;對每任職滿一屆的村(社區)干部每月增加不低于30元的任期補貼。完善定期審計和退出機制,視情況實行歇職、引咎辭職、調整罷免,推動了基層干部能干事、干成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