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縣夯實“三大經費保障” 破解“最后一公里”難題
為進一步提高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瀘縣出臺落實《關于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意見》等“1+8”配套政策,夯實基層黨組織、村干部、黨員“三大經費保障”,破解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難題。
夯實組織運行保障,力求服務有場所、工作有經費。加大場所建設投入。繼續推進村級活動場所標準化建設,對新建、改擴建村活動場所分別給予10萬、5萬資金補助,要求各鎮黨委按照不低于縣上補助標準落實配套資金,在連續兩年累計投入700余萬元、建設76個村級活動場所的基礎上,今年縣財政投入300萬,新建29個、改擴建2個活動場所。落實工作經費補助。落實村、社區工作經費每年不低于3萬元政策的基礎上逐年增長。對30個后進村、社區黨組織,落實每個10萬元的幫扶工作經費。嚴格執行村、社區公共服務事項準入制度,各級職能部門委托村、社區承辦事項嚴格落實“費隨事轉”要求,及時撥付相應工作經費。
夯實干部待遇保障,力求干好有奔頭、退后有保障。提高基本報酬。村干部的基本報酬在省上同類地區基礎上提高10%,村黨組織書記每月1100元、村主任1000元、文書850元,社區黨組織書記每月2400元、社區主任2200元、社區專職干部2000元基本報酬;健全落實村、社區干部基本報酬正常增長機制,對每任職滿一屆的村、社區干部每月增加不低于10元的任期補貼。提高從村、社區干部中定向考錄公務員、招聘事業人員和選拔科級領導干部的比例,并適當放寬年齡、學歷限制。健全養老保障。進一步提高村社區干部養老保險補助標準(其中,村干部以個體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區干部按職工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承擔8%,其余部分由縣鎮各承擔50%),全縣在職村、社區干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75%以上。落實離職村干部參保,2013年全縣一次性集中解決2000多名離職村、社區干部參保。落實離職村(社區)干部生活補助,離職時任村黨組織書記或村委會主任的,每任滿一屆每人每月補助14元,其他村干部每任滿一屆每人每月補助12元,4058名離職村(社區)干部享受生活補助。
夯實黨員經費保障,力求活動有經費、困難有幫扶。落實日常活動經費,縣財政按照不低于每位黨員每年20元的標準統籌安排黨員教育培訓經費,各鎮按每年每名黨員不低于100元的標準撥付村、社區黨組織。加強困難關懷幫扶,出臺《困難黨員幫扶基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每年落實50萬困難黨員幫扶專項基金。建立縣困難黨員幫扶基金,對生活困難干部,最高給予5000元生活補助;對遭受大病、重災或突發性事故,最高給予10000生活救助;對困難黨員干部子女被各類高等院校錄取,最高給予5000元補助。目前,全縣已為42名困難黨員送去共17.1萬困難黨員幫扶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