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縣緊緊圍繞增強“三性”去除“四化”突出“核心”的要求,優化創新群團工作模式,堅持以統為主、統分結合理念,實行“五聯三帶”模式,力促群團改革見實效,聚力構建大群團、大協作群團工作格局。
黨組聯建強引領。撤銷縣總工會、團縣委等6個群團部門黨組織,合并建立1個縣群團黨組,黨組書記由縣委常委、縣總工會主席擔任,設副書記2名,成員4名;群團領導班子實行”專掛兼“相結合,優化結構。兼職成員,綜合考慮社會各方面和群團工作特點,不唯年齡、不唯學歷、不唯身份、不唯職級,在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領域選任,由群團黨組提出建議人選,報縣委組織部備案,按有關程序選任。掛職干部,在體制外熱心群眾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中選用,專職干部注重選拔“知群眾、懂群眾、愛群眾”的基層一線工作者;群團黨組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好政治方向,決定重大問題,形成工作合力。
辦公聯合聚合力。按照“促進聯動、推動融合、提高
效率”原則,設立縣、鄉群團組織工作部,在同一辦公區域集中辦公,并下設縣群團組織社會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惠民幫扶、志愿服務、權益維護等事務受理和服務項目;鄉(鎮)群團組織工作部圍繞脫貧攻堅等中心工作,因地制宜開展惠民幫扶、就業創業、訪貧問苦、權益維護等事務受理和志愿服務活動。依托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設立群團綜合服務崗,落實專人專職專崗,村級組織建立相應的群團服務組織。保障工作部經費,縣級財政每年保證縣群團組織工作部經費1000萬元,鄉(鎮)群團組織工作部經費每年2萬元,群團經費和經濟發展同步增加。
項目聯辦樹品牌。按照“黨政所愿、群眾所急、群團所能”建立服務群眾項目庫。明確職責定位,發揮各自優勢,每個部門創建3個以上工作品牌,以此為基統攬整合,創建群團工作品牌,創新項目科學策劃、資金投入、激勵考核、宣傳引導機制,合力打造群團工作品牌,實現工作項目化、項目目標化、目標責任化。加強群團部門間溝通協調和力量統籌,探索建立社會化群團工作者隊伍參與公益事業的機制,建立統一的群團組織信息服務平臺和統計制度,合力推進項目辦理,切實改變群團組織之間工作內容交叉重疊、互不通氣協作的狀況。
資源聯享強統籌。采取黨組聯建、項目聯辦等方式,統籌隊伍資源,完善黨群“推優”工作,把群團組織作為發展入黨積極分子的重要源頭;統籌陣地資源。推行“陣地聯用、共建共享”,整合共建“黨員之家、職工之家、青年之家、婦女之家”等陣地,如在基層黨員活動室增設“職工活動中心”、“青年中心”,作為黨員、團員、婦女學習教育活動主陣地,進一步激活和拓展陣地服務功能;統籌信息資源。建立“互聯網+”工作模式,開辟“網上服務陣地”,建設工作網、聯系網、服務網“三網合一”的網上群團組織平臺,建立直接服務群眾的網絡工作體系,形成松潘大群團網上信息發布圈,以“線上工作平臺+手機APP”逐步架構起群團成員積極響應、群眾及時獲悉、活動影響力得以保證的高效運行體系。
績效聯創增活力。創新推進群團部門和群團工作績效管理,實現指標量化、可衡量、易考核,著力建立契合大群團特點的績效管理辦法。堅持部門工作與群團整體工作兩手抓、兩手都硬,實行部門個性目標和“大群團”建設目標聯考,推動實現“雙優”。創新目標考核辦法,對黨建、維穩等共性目標,群團部門同做一套材料、共建一套檔案、打捆接受考核,實行整體聯評。
深化黨建帶群建。制定落實《松潘縣黨建帶群建工作制度》,各級黨組織將“黨建帶群建”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考核內容。在思想建設上帶,建立思想動態溝通反饋平臺;在組織建設上帶,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及互聯網等新興領域黨組織、工會組織和團組織的建設;在班子建設上帶,采取編制內與編制外相結合、專兼職相結合的方式,廣納優秀人才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在隊伍建設上帶,制定群團組織推優辦法,指導團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婦女人才工作機制,完善培養體系和評價使用機制;在機制建設上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縣委在每屆任期內至少召開1次群團工作會議,縣委常委會每年專題聽取群團工作匯報不少于1次,鄉(鎮)黨委會堅持每季度聽取1次群團工作匯報,落實群團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或列席縣委有關工作會議制度,定期交流研究群團工作。建立基層群眾需求調查制度和民情收集、辦理、反饋等制度,構建“黨建帶群建、黨群一體化”工作格局。
深化群建帶群團。發揮群團部門“孵化、整合、服務和引領”基本功能,搭建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聯動平臺,完善社會化資源開發利用機制,更好地聚集社會需求、資源和機構,把各類群眾性協會、團體、志愿者隊伍等有效凝聚在群團組織周圍,促進黨和政府對社會力量的有效引領。發揮群團組織“樞紐”功能,引領發展的政治方向,促進公益服務供需有序對接,加強培育引導和聯系服務,為社會治理創新注入新的力量。創設對話協商平臺,建立合作互強機制,促進社會力量與政府力量之間的相互整合和良性互動。
深化群團帶群眾。做優“線下服務陣地”,建立群團干部“網絡化”包片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制度,通過聯系結對、責任幫建、目標共建,打造一批“群團堡壘,引導各類群眾性組織緊密聯系群眾,積極傳遞志愿公益等進步的聲音,提升民眾公共參與的意識與能力。推行”三分之二“工作法,即縣級群團干部三分之二時間走出機關開展工作,深入推進”進萬家門、訪萬家情、結萬家親“常態化制度化,積極向群眾、社會組織提供政策咨詢、能力建設、人員培訓、項目指導等專業化、集約化精細化服務,促其自治能力的提升,進而動員和引導群眾有序參與支持社會治理創新,助力打贏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生態保護等攻堅戰,夯實基層基礎,強化橋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