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出臺專家服務示范基地管理辦法

為規范和加強專家服務示范基地管理,近日,攀枝花市制定出臺了《攀枝花市專家服務示范基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專家服務示范基地是以項目為載體,實現專家智力與基層發展對接互動的載體和平臺。《辦法》突出了“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按需服務”的基地建設原則,明確了管理單位和基地職責,首次提出了承擔基地建設項目單位職責,并對基地申報條件、申報和審批程序、服務專家條件和激勵措施以及基地建設、考核和資金撥付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
按照《辦法》規定,專家服務示范基地采取項目制申報和管理,以政府推動和市場運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建設,實行定期評估、優勝劣汰、滾動發展的動態管理機制。市財政每年安排80萬元-100萬元資金,專項用于承擔服務工作專家的工作補貼、食宿交通補助和項目承擔單位的相關費用,并根據基地年度考核情況核撥;各區(縣)按不低于市級財政資金的原則配套相應經費。明確了考核主體,將基地實現市場化運作情況、基地項目整體運轉帶來的經濟社會效益和輻射帶動作用以及基地單位對服務專家的滿意度測評等納入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基地和服務專家續建(聘)和撥付經費的依據。
目前,攀枝花市已在教育、衛生、農業等領域建成市級專家服務示范基地11個,聘任專家130余人,每年為基層提供服務近千次,較好地發揮了專家的引領作用,有力地推動了全市經濟社會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