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監管財務,并將對企業負責人業績作評價
本報訊(記者 朱雪黎)省屬國企外派監事會制度建立16年后,四川啟動新一輪完善工作。近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省屬國有企業外派監事會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進一步增強監事會監督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和有效性,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據悉,四川2001年建立省屬國企外派監事會制度,對首批16戶省屬國企外派了6個監事會,監管資產800億元。經過5次換屆輪崗,目前6個監事會監管企業24戶,監管資產8700億元,存在體制機制、監督效果、監督保障等方面的問題。
為完善監事會監督體制,四川進一步明確監事會定位和職能職責、理順監事會與相關單位關系等。監事會由省政府派出,代表國有資產所有者對省屬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監事會具體職責以財務監管為核心,包括檢查企業經營效益、利潤分配,并對企業負責人經營管理業績作出評價,提出獎懲、任免建議等。
《意見》明確由省國資委代表省政府對監事會進行管理,研究決定監事會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形成領導決策、協調處置、監督報告3個平臺,實現出資人管理與監督的有機統一。
健全監事會監督工作機制,四川也有多項創新?!兑庖姟方⑾嚓P機制,明確各環節責任主體,積極推動形成監管閉環,確保發現的問題得到有效整改并追責。對于省屬國企的重大事項、重大風險和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等重要監督信息,實行“一事一報告”“報告直通車”制度。此外,四川還將建立監事會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可問責的履職記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