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組工干部承諾“八要八不”
11月27日,樂山市召開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200余名組工干部現場簽訂《樂山市組工干部嚴守干部任用工作紀律承諾書》。
樂山從8個方面厘清32項亟待整改的選人用人問題,形成《樂山市組織系統選人用人不正之風“5+1”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規定動作”之外,樂山要突出抓好干部交流“三種關系”清理整治,對尚未遷轉關系的干部,限期辦理行政、工資、編制和黨組織關系遷轉手續,做到“人隨編走,薪隨崗定”。
200余名組工干部簽訂承諾書,集體承諾努力做到“八要八不”,即:要帶頭精通政策,不胡亂作為;要堅持選任原則,不徇私舞弊;要嚴把五好標準,不變形走樣;要全面履行程序,不隨意變通;要秉持公道正派,不弄虛作假;要嚴守人事秘密,不跑風漏氣;要抵制違規行為,不隨波逐流;要忠誠黨的事業,不損害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