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加強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監督
嚴禁借“破格提拔”之名行謀私之實
9月22日,《中共涼山州委關于認真貫徹“三嚴三實”要求進一步加強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監督的實施意見》經涼山州委常委(擴大)會議審議通過。該意見從強化責任落實、嚴守黨的紀律、加強管理監督、堅持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
涼山將把“三嚴三實”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標準,構建科學有效選人用人機制,實施州縣兩級“優秀年輕干部人才遞進培養計劃”,加強領導干部后備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優秀青年干部到基層交流任職。
嚴守黨的紀律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其中,嚴守黨的財經紀律提出,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不得直接分管財務、工程項目、物資采購,黨員干部不得利用職權職務影響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為自己和家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騙取套取上級財政資金,加強對各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監督、審計,防止貪污、挪用、截留等問題發生。對州、縣(市)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資金、資產、資源管理量大的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期內將至少審議一次。
涼山提出,嚴把干部任用監督關,從嚴控制領導職位職數,沒有空缺職位不得動議干部,嚴禁超職數超規格配備干部。嚴把破格提拔關,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禁借“破格提拔”之名行謀私之實,嚴控大批量調整干部,凡非換屆期間集中調整干部超過規定數量的,必須上報審批。嚴格防范突擊提拔干部,黨委(黨組、工委)主要負責人已經被列為考察對象或明確即將離任的,原則上不得調整干部。有用人權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離任時,要對其履行選人用人職責情況進行檢查。
在整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方面,涼山將深入整治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標準程序、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干部檔案造假、領導干部違規兼職和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等國家工作人員任職不規范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