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蒲江縣:干部“隨禮”劃紅線 規定不得超工資10%
日前,蒲江縣紀委出臺《關于規范全縣黨政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通知》,劃出“硬杠杠”,規定干部“隨禮”不超過個人工資的10%,以此解決利用婚喪喜慶等事宜斂財問題。
“一般來說,操辦對象是科級干部,隨600元;局級干部,隨800元;正縣級干部,隨800元。”川南某市副科級干部趙禮說。日前,蒲江縣紀委出臺《關于規范全縣黨政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此舉是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反對“四風”。《通知》中對干部“隨禮”的數額作了明確規定:參加婚喪喜慶事宜隨禮,不得超過個人月工資(含津補貼)的10%。操辦者收到明顯超過此數額禮金的,應在事后5日內報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備案。《通知》還明確了監管范圍,包括全縣鄉鎮、部門黨政干部職工、縣屬國有企業班子成員、事業單位人員、村(社區)干部操辦婚喪嫁娶等事宜,一律納入監管范圍。
黨政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要簽訂承諾書,縣管干部要向縣紀委作出書面承諾,其他人員向單位黨組織作書面承諾。對違反規定的,依紀依規給予紀律處分。同時,要求除婚宴和喪宴外,其他事宜宴請對象僅限于親屬;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注重社會影響,不得大操大辦;不準動用公車、公款、公物等公共資源和設施設備;不準邀請管理、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或個人,收受其財物。《通知》還公開了監督舉報電話、網絡舉報郵箱地址,加大明察暗訪社會監督力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