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探索用非定向推薦破解唯票取人和急用現找難題
新提拔市管干部一般從非定向推薦對象中產生
今后,成都市新提拔市管干部一般都從非定向推薦對象中動議產生。7月3日,記者從成都市委組織部獲悉,成都市正式出臺《非定向推薦市管領導干部擬提拔使用人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市管領導職位出缺后“怎樣提名、在什么范圍提名”作出制度性安排,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推進黨管干部與發揚民主的有機統一。
非定向推薦每年開展一次,一般結合年度考核進行,推薦結果一年內有效。推薦名額按區(市)縣不多于黨政領導班子規定職數的1/2、市級部門不多于副職職數掌握。推薦時著眼優化領導班子結構,要求優秀年輕干部須有一定比例,同時注重推薦黨外干部、女干部。《辦法》明確規定,新提拔人選一般從非定向推薦對象中動議產生。成都市委組織部將對推薦出來的人選及時深入分析,從發展潛力、工作閱歷、專業特長、個性特征和培養方向等方面進行準確“畫像”,著力建起“有人可選”的蓄水池,切實避免干部任用“臨時找、就近選、勉強配”的問題。
《辦法》同時合理界定動議前非定向推薦與動議后定向推薦的功能定位。非定向推薦側重驗證民意基礎,單位黨委(黨組)根據干部一貫表現、工作實績,并參考推薦得票情況,經集體研究后向市委組織部提出建議人選。而動議后的定向推薦則側重考察人選條件與職位要求匹配度,著力推進人崗相適。非定向推薦與定向推薦都堅持看票不唯票,在領導班子投票與其他干部投票結果差別較大、推薦得票與組織掌握的情況差別較大、個別談話推薦情況與會議推薦情況差別較大時,要求黨委(黨組)加強綜合研判。對那些看得準、敢擔當、為了工作不怕得罪人的優秀干部,敢于主持公道,大膽推薦使用。
非定向推薦結果不僅在動議提名時加以運用,同時還與優秀干部人才遞進培養、后備干部動態管理、“墩苗”歷練、交流掛職等工作有機銜接,形成整體推進的制度通道,努力實現重點培養更聚焦、干部選配更科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