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耘百姓心田的“孺子牛”
——記全國模范法官、劍閣縣開封人民法庭庭長郭興利
早上7點,“全國模范法官”郭興利已經在開封法庭門前的空壩上忙碌起來。他準備和工作人員一起,在空壩上劃幾個停車位,“老百姓來辦事,停車就方便有序了”。
今年3月,54歲的開封法庭庭長郭興利榮獲“全國模范法官”稱號。獲得消息的那天,郭興利站在父親送他的“俯首甘為孺子牛”的匾額前,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24年前,郭興利剛進法院工作不久,父親送給他這塊匾,語重心長地叮囑:“兒啊,你一定要好好珍惜這份工作,好好為老百姓服務,莫要辜負組織的信任……”
24年來,郭興利牢記父親叮囑,牢記司法為民的使命,用35萬公里的辦案行程,將法治的理念播撒到開封法庭轄區600平方公里的山山水水;將公平正義送到老百姓心間;在基層群眾的心中,樹起一個基層法官、基層干部和普通黨員的光輝形象。
是什么,支撐他在24年的歲月里,一步一步走到今天?
我是誰?
“家鄉父老對我有恩有情,有機會能夠回到家鄉回報和服務他們,是理所應當的。”
開封鎮離劍閣新縣城100多公里,場鎮只有一條主街,不大,但繁華熱鬧。
走在街上,郭興利有很強的“辨識度”:個兒高,1.76米,常穿法官制服。因為熱情隨和,鎮上的人都喊他“老郭”、“郭法官”、“郭庭長”。
開封鎮上的人都知道,郭興利1960年出生在劍閣縣正興鄉龍虎村三組,家有6兄妹,他排行老四。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是一個靠勞力掙“工分”吃飯的時代,郭興利家兄妹多,勞力少,吃不飽飯。是質樸善良的鄰居東家一把米、西家一把菜接濟郭家,讓他們度過那段艱難的時光。18歲那年,郭興利參軍,鄉親們從四里八鄉聚來,為他戴上大紅花,敲鑼打鼓地送他入伍。鄉親們的善良與友好,讓郭興利內心一直充滿感激。
1991年從部隊轉業前,郭興利給當時的劍閣縣法院院長寫信,表達自己想到法院工作的愿望和決心。后來,他又主動向院黨組織請示,愿意回到偏遠的開封法庭工作。“家鄉父老對我有恩,我愿意回到家鄉,回報和服務他們。”
回到開封,郭興利本以為這下可以好好利用在部隊自學的法律知識為父老鄉親們服務,不料,首次辦案就摔了個“跟斗”。
1991年9月的一天早上,公店鄉一名村委會主任帶著兩個當事人到法庭解決糾紛。當時法庭只有老庭長和郭興利兩人,當天,老庭長正好去縣城打印文書,年輕的郭興利把官司接了下來。
初次辦案,郭興利很謹慎,把腦海中的法律術語過了一遍,給當事人講法理、法條,還有些大道理。郭興利滔滔不絕地講了半天,兩位當事人仍然火冒三丈。到后來,兩人竟當著郭興利的面,拉扯著到離法庭不遠的文廟去燒香賭咒。
當事人寧愿相信迷信,也不相信法律?!這件事情,深深地刺痛了郭興利。他事后總結,主要因為自己不“接地氣”。“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我講的話沒有說服力。當法律進不了百姓的心,自己說的話再多,也是輕飄飄的。”郭興利說,只有多接觸老百姓,了解他們的真實需要和想法,從老百姓的角度思考和看待問題,才能解決好問題。
此后,郭興利晚上發奮鉆研法律知識,還自學心理學、人際關系學等。白天辦完案子,有空就往田間地頭跑,主動與鄉親們“打堆堆”,與他們拉拉家常,耐心聽他們的家事、瑣事、煩心事。
劍門深處山高坡陡,道路崎嶇。有時下鄉辦案,狂風大作,暴雨傾盆,有時烈日高照,汗流浹背;深山野林,有時還要遭遇野狗圍攻。
一次,郭興利和3名同事駕車到柘壩鄉處理案件,要經過水深40多米的升鐘水庫。由于沒有公路橋,車輛只能由渡船擺渡。車子下船上坡時,因零件老化,剎車突然失靈,車子直端端往水庫里退,幸虧下面有一棵樹,最終車子被樹擋住,懸空在水面上。“要是樹枝承受不了車子的重量,會連人帶車掉進水庫里。”至今,說起這件事,郭興利仍心有余悸。
時光荏苒,四季輪回。24年中,先后有19人與郭興利共事,如今,他們都因種種原因離開了開封鎮。唯有郭興利,選擇了堅守。
幾乎每一任縣法院院長了解郭興利的事跡后,都提出調他到縣法院工作,他都婉言謝絕了。
2012年,省法院院長王海萍到開封檢查工作,再次說起這個話題,郭興利想都沒想就回答:“搞忘了。”
真的忘了嗎?面對記者的數次提問,郭興利終于吐露了真實想法。“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條件好的地方,誰不想去?但我在這里待習慣了。”郭興利給記者打了個比方,說自己是魚,開封法庭轄區的老百姓是水,魚離開水就活不了。
依靠誰?
“沒有老百姓的理解與大力支持,不可能有我的今天,更不可能取得現在的成績。”
開封法庭位于劍門大山深處,2008年以前,絕大多數地方不通公路,老百姓到開封,全靠步行。
有一次,法庭要審理一對老人狀告兒女贍養的案件,事先約定上午9點開庭,結果直到下午兩位老人才趕來。見到郭興利,老人一個勁地道歉,說早上5點鐘就起床了,飯也沒吃,走了30多里的山路,這才趕到……
郭興利眼睛濕潤了。他想,為什么不能主動到群眾家里辦案呢?
“法官多動腿,群眾就能少跑路。”當天,郭興利就召集同事商量,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里。這就是后來的巡回法庭。
條件有限,怎么將法庭“搬出去”?郭興利和同事想了很多辦法,先是用紙箱抬,后來用扁擔挑,但這些方式要么需要人手,要么不利于在山路上行走。最終,郭興利選擇了上大下小的背篼來裝卷宗和國徽。這一背,就是整整十年。為此,老百姓都親切地稱郭興利為“背篼法官”。
郭興利為民著想,百姓看在眼里,記在心上。每次下鄉辦案、普法,熱情的鄉親總會全力提供幫助:抬桌子、搬板凳、拉橫幅、掛國徽、擺牌子,幫助法庭審理。案件處理完畢,郭興利會趁機“以案說法”,對案件進行點評、分析,起到“審理一件案、教育一大片”的普法效果。
為了更高效地辦理案件,1998年,開封法庭花2000元錢,買了一輛二手吉普車。有一次,剛下過大雨,郭興利開車到碗泉鄉處理案件。車子在一條機耕道上陷進泥坑里,老百姓聞訊,趕緊來幫忙。好不容易把車子推出來,卻又打不燃火。當地老百姓索性牽來一頭牛,牛拉人推,最終將吉普車拉到兩公里外的修理廠……
郭興利說,這么多年來,要是沒有老百姓的理解與支持,不可能有自己的今天,更不可能取得現在的成績。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方便留給群眾,把法律交給人民”。
與各級法院相比,基層法庭承辦的案件,大多是家長里短、“雞毛蒜皮”的小事。但在郭興利眼中,這些事對當事人而言,都是“比天還要大的大事”。
處理村民的這些“大事”,不要“硬來”,要從源頭化解矛盾,盡可能采用調解的方式加以解決,畢竟“鄉里鄉親,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24年來,郭興利從農村的實際出發,總結出“四心、三把握、兩書、一聯動”調解方法,后來,這種方法曾在省、市、縣三級法院推廣。
要取得好的調解效果,“依靠群眾,讓群眾來做群眾的工作”是郭興利辦案的重要“秘籍”。
郭興利時常揣一個小本子,上面記滿了轄區內所有村組干部、有威望老人的名字。每到一個地方處理案件,他都會邀請這些“名人”參與。郭興利說:“無論當事人多么‘犟’,他總會有信服的人,靠群眾做群眾的工作,總會事半功倍。”
24年來,郭興利經辦案件的調撤率達到90%以上,所經辦的2400余件案子,無一件改判,無一件信訪,無一件投訴,無一件不廉舉報。
為了誰?
“老百姓要忙農活,沒時間走路到法庭來,我就走到他們那里去。”
只有換位思考,才能將心比心。郭興利時常說:“在農村,老百姓要忙農活,他們沒時間走路到法庭來,我就走到他們那里去。”
為了辦案,最遠的一次,郭興利曾到過離開封鎮90公里的偏遠小村;最長的一次,他在外面“巡回”了15天……24年來,妻子唐克誼已習慣了郭興利的工作狀態:天不亮就出門,天黑盡了才回家。
2008年4月,公店鄉榮光村村民涂光富受雇給同村8組一戶黃姓人家建房,不料在抬預制板時從二樓摔下,導致雙腿殘疾。在住院3個月后,因無錢繼續治療被迫回家。
出事后,承包工程的小老板賈某僅拿出3萬余元就不管了,房東黃某認為自己沒有責任,對此不理不睬。無奈之下,涂家向開封法庭起訴,要求賈某和黃某賠償20余萬元。得知還要賠錢,賈某揚言自己只有去死。
一邊是身處農村、經濟條件并不寬裕的被告,一邊是臥床不起、亟待醫治的原告,案件調解十分棘手。郭興利先后6次找到黃某和賈某,約三方到場調解。經過努力,原告和被告達成一致意見,賈、黃兩家共賠償涂家12萬元。
郭興利說,這個案件是他24年來調解最辛苦的案件之一。涂光富的女兒涂小琴記得,郭興利每次調解都要花四五個小時以上。有一次在她家,從早上8點鐘一直忙到下午五六點鐘,郭興利才冒雨離開。
看到涂光富家境困難,郭興利主動聯系縣民政局,幫他申請了民政救濟。至今,郭興利還不時為數十公里外的涂家送去輪椅、棉被和豬肉、糖等物品。
長期以來,開封法庭只有3個人,除郭興利外,還有一名書記員和一名法警。人手少,事件多,郭興利將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難以顧及家人,時常讓家人“心生不滿”。
2005年,父親因病去世。當時,郭興利正在法庭審案子。彌留之際,老父親沒有等來兒子。父親的后事還沒料理完,有人請郭興利去調解一起糾紛。郭興利什么也沒有說,就跟著走了。
對當事人的事情十分熱心,但對“自家人”郭興利卻是另外一番態度:二郎舅的岳母生病,想借法庭的警車送到綿陽看病,郭興利拒絕了;開封法庭搬新址,原來的地要拍賣,小郎舅想拿下那塊地,讓郭興利去幫忙說說,郭興利拒絕了;大哥郭興林的兒子想到法庭當司機,郭興利拒絕了……家里親戚都在背后議論他“六親不認”,不如外人。
“做事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看著老父親留下的“俯首甘為孺子牛”的牌匾,郭興利一臉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