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興利獲“全國模范法官”榮譽稱號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決定,授予四川省劍閣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開封人民法庭庭長郭興利“全國模范法官”榮譽稱號。
最高人民法院決定說,郭興利扎根基層人民法庭23年,始終堅守在服務群眾、做群眾工作的最前沿。為方便群眾及時化解矛盾糾紛,他用竹背篼背著國徽和卷宗,翻山越嶺、走村入戶巡回辦案,足跡遍布轄區15個鄉鎮169個村,被群眾親切地稱為“背篼法官”。23年來辦理案件2600多件,無一改判、無一信訪。他利用下鄉辦案的機會普及法律知識,提高了群眾的法律素養,在當地形成了良好的守法氛圍,多年來沒有發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信訪事件。他堅守清正廉潔,嚴于律己、清白做人,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從不為自己和親朋牟取私利,以坦蕩的胸懷、清廉的形象贏得了群眾的信任和尊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