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文明”入憲協調發展更具保障
憲法擬增加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內容,代表委員對此反應熱烈,大家認為,把“三個文明”及其相互關系寫入憲法,將使“三個文明”協調發展具有法律保障。
南存輝代表說,本次修憲把“三個文明”協調發展寫入憲法,就是要把黨的主張和理論變成國家意志,成為全國人民的奮斗目標。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徐顯明代表就此評價說,我們國家憲法始終帶有綱領性。國家的指導思想的豐富和發展,必然引起國家憲法的某些變化。在改革開放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大力倡導科學發展觀,強調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個文明協調發展,這種新的發展觀應當在憲法中得到充分體現。
劉國信代表認為,政治文明所體現的是社會政治法律制度的發展狀況和進步程度。在一個現代國家和現代社會,形成什么樣的政治關系,建設什么樣的政治制度,開展什么樣的政治活動,確立什么樣的政治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著這個社會和國家進步的水準和面貌。繼物質文明、精神文明之后,把“政治文明”載入國家根本大法,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一大進步,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四川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