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共中央組織部
關于省級以下負責干部退出領導崗位時不要發致敬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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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一屆七中全會和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分別向不再擔任黨和國家領導職務的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發出致敬信,對他們光輝的革命功績和崇高的革命品德表示敬意,是完全應當的。
執行老干部離休退休的規定,將逐步制度化。各級黨組織對陸續離開領導崗位的老干部,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細致地做好工作。今后對擔任省級和省級以下領導職務的同志退居三線時,不要再發致敬信,如對個別老干部確有必要發給致敬信的,應事先報告中央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