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遏制基層公務員人才流失的思考
基層公務員人才隊伍作為基層政權的核心力量、構建和諧社會的主力軍,擔負著宣傳群眾、組織群眾、服務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歷史使命,發揮著無可替代的橋梁紐帶作用。提高基層公務員人力資源開發與利用水平,不僅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提高競爭力的需要,也是一個地區和單位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保證。總的來看,基層公務員隊伍比較穩定,在經濟社會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薪酬福利與能力不匹配,考核晉升機制不科學,培訓機制不完善,人際關系不和諧等等,造成了基層公務員流失嚴重,這對基層黨委、政府加強執政能力建設,提高行政效能提出了巨大的挑戰。探討研究如何穩定基層公務員隊伍,很有必要。
一、健全各種考錄福利制度,確保基層公務員“留得住”
制度具有穩定性、長遠性。要穩定基層公務員隊伍,首要的是建立健全制度。
一要健全完善考錄機制,調整結構。由于近年來公務員考錄對象的主體是高校應屆畢業生,帶來了“三門”干部增多、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干部比例減少等新的結構性矛盾。要將公務員招錄工作向鄉鎮(街道)基層傾斜,加大從社會上招考錄用急需的各類合格人才,解決結構比例失調和“斷層”問題。建議有計劃地開通從村官和鄉鎮事業單位中招錄公務員的“綠色通道”,這樣既可以較好地解決當前鄉鎮(街道)公務員隊伍執行力相對較差等問題,也可給鄉鎮(街道)公務員隊伍增添新生力量,彌補隊伍專業人才的不足,激勵鄉鎮干部干事創業的熱情。
二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激勵機制。強化能力激勵。基層公務員不能獲取合理的、與能力相匹配的薪酬福利,是基層人才流失的最直接原因。《公務員法》規定:“針對公務員不同職位類別實行有差別的薪酬制度”。因此,要切實提高基層公務員特別是地區偏遠、條件艱苦的鄉鎮公務員的基本薪金。要建立績效掛鉤的薪酬機制,逐步將工作量的大小、工作難度的高低、工作質量的優劣等因素引入收益分配。要盡快制訂和落實工資制度向基層公務員傾斜的相關政策。對連續在基層工作達一定年限的,可以高定工資級別檔次等,還可以考慮設立相應的基層工作津貼,鼓勵優秀人才扎根基層工作。
三要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增強能力導向。《公務員法》將公務員的考核確定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但在很多時候,這種籠統的考核方式缺乏可操作性。要把公務員考核與其它考核相互結合,避免公務員考核與其他考核“兩張皮”。以公務員考核為目標的考核激勵機制是一個系統的工程,考前、考中、考后的工作是一個完整的過程。如果只重視考核的組織和實施,忽視考核的后期工作,就會弱化對考核結果的認知度,而且還容易出現“你考你的,我干我的”等不良情緒。因此,要最大限度地發揮考核激勵的作用,就必須重視對考核結果的分析、評估和利用。
二、把握人才成長規律,確保基層公務員“能成才”
基層公務員成長是個人素質能力提升和職務晉升相互作用的過程,具有一定的成長軌跡。認真研究影響干部成長的各種因素之間內在的、本質的聯系,把握其規律性特點,促使基層公務員成長為適合基層發展要求的優秀領導干部。
一是要把握干部成長規律。認真研究各個基層政府職位的職責規范,從政治、專業、品行等方面分門別類地提出明確要求,通過明晰的職位分類和職責要求,努力實現個人奮斗有目標、組織培養有方向,最大限度地發揮干部的專業特長,盡可能地實現人崗相適、才盡其用。
二是要把握人才發現規律。通過建立健全可供人才表現、有利于人才凸顯的平臺和機制,綜合運用跨部門競爭上崗、全社會公開選拔以及遴選后備干部等有效做法,讓基層優秀公務員脫穎而出,形成優勢互補、各顯其能的局面。進一步拓寬發現識別的渠道,特別要看在重大事件、重要問題以及重點工作中的表現,做到歷史、全面、綜合地考察任用干部,努力實現選準人才、用好干部、促進發展的目標。
三是要把握人才使用規律。堅持以能力為標準,牢固樹立“能力為本”的用人導向,變注重“政治素質”向“政治素質”與“能力素質”并重轉變,充分考慮基層公務員的自身條件、崗位和環境的差異性,從專業類別、個人特長等方面對基層公務員進行綜合評價,實行分類培養,量才使用,并根據崗位要求對口配置人員,把基層公務員放在最能發揮他們特長的地方。
三、重視職業道德培訓,確保基層公務員“想作為”
鄉鎮遠離城市,科技落后,信息閉塞。為了留住基層人才,正確認識和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的職業道德教育,優化基層公務員的知識、技能結構,提高公務員的思想和自身素質,對強化公務員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有極為關鍵的作用。
一要強化職業道德和能力培訓。開展思想教育活動,大力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艱苦創業、廉潔從政等宣傳教育,把職業道德教育與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相結合,不斷提高公務員的思想道德修養和遵守職業道德的自覺性。加強培訓,針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進行經常性的培訓,注重研討,活學活用,力求每個公務員成為本崗位的行家。要采取跨行業、跨地區輪崗交流等形式,將公務員放在業務、環境陌生的地方和單位工作,進行“輪崗型”鍛煉,使其成為“復合型”、“創新型”的人才。
二要完善基層培訓內容和師資力量。更新培訓內容的關鍵要考慮兩方面因素。一是要結合基層公務員群體的需求,二是結合當地發展的需要。在更新培訓內容時,應盡可能根據基層公務員群體的不同培訓需求,本著“缺什么學什么”和“少而精”的原則,根據形勢和區域中心工作,適時更新培訓內容。對于基層公務員來說,當前要重點強化社會管理、群眾工作、心理調適、農田水利、廉政教育等方面的培訓。在師資更新方面,根據每期培訓結束后對師資的測評情況,定期對師資進行淘汰和更新,對實施的培訓班進行綜合質量評估和教學質量評估,對基層公務員反映較好的培訓要增加投入,增開班次,確保培訓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要強化公務員隊伍培訓經費保障。基層公務員培訓經費投入不足是制約公務員素質能力提升的一大障礙。要將基層公務員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制定操作性強的經費撥付實施辦法,保障公務員培訓專項經費的落實。可以把培訓經費列入單位辦公經費和人才工作經費之中,每年按公務員人數確定培訓經費額度,保證培訓經費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提高。對部分培訓可以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培訓成本,通過建立公務員培訓經費保障制度,在財力方面確保公務員培訓工作正常實施。
(作者:駱梅香 單位:廣東省惠東縣巽寮旅游度假區管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