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的巨變與走向
核心觀點
●中國民主觀念,從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單維度的選舉論,演變為新世紀之后的國家建設語境下的民主形式多元化的多維度論
●第三波民主化,尤其是“阿拉伯之春”之后的世界政治實踐,都使得很多中國人的民主觀念開始復雜化起來,很多人已經不再把以黨爭為核心的西式民主奉為圭臬
●未來改革即到2020年的取向是:國家有能力、權力有邊界、權力受約束
民主觀念在中國的傳播已經有100年以上的歷史了。尤其是1978年以來的改革開放,不但是經濟上的,更是政治社會上的深刻的結構性變化,其中民主政治的成長軌跡更值得書寫。
民主觀念的成熟化
就民主觀念而言,從官方到學術界,都有一個從簡單化到復雜化的過程,從一種民主形式到多種民主形式的認知過程的演變。這個知識論意義上的變化往往與政治實踐分不開,而這個政治實踐不但是自己的,還包括其他國家民主政治的經驗教訓對中國人的啟示。具體而言,中國民主觀念,從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單維度的選舉論,演變為新世紀之后的國家建設語境下的民主形式多元化的多維度論,我們熟悉的自由、自治、法治、分權、參與、協商等,都是民主政治的應有之義或“原本形態”。這看上去是“量”的變化,其實是“質”的變化,即涉及到中國政治的屬性問題。
按照以競爭性選舉為根本標識來劃分民主與非民主,中國似乎不是自由民主意義上的民主政治;而按照多維度論來審視中國政治,中國當然屬于民主政治。多維度的民主觀,恰恰是符合大國國家建設復雜性的特性。試想,如此大的國家,以一個維度來衡量政治性質,即政治的好與壞,完全不符合國家建設要處理的多維度的復雜關系,一個大國怎么可能一選了之?其實,也正是因為把單維度的民主形式等同于一切,甚至代替了復雜性的國家建設,很多發展中國家就因此陷入困境而難以自拔,我們熟悉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等等,莫不如此。
所以,觀念很重要,而變成思維方式的觀念更重要。中國的實踐,第三波民主化,尤其是“阿拉伯之春”之后的世界政治實踐,都使得很多中國人的民主觀念開始復雜化起來,也可以認為是開始成熟起來。中國人固然要搞民主,但有一個要什么樣的民主、怎么搞民主的判斷,很多人已經不再把以黨爭為核心的西式民主奉為圭臬。中國人的民主觀念發生了“巨變”。
民主形式的多樣化
一個有趣的發現是,自改革開放以來,如果以10年為一個政治周期,每一個10年都有標志性的、新的民主形式出現。集腋成裘,它們都成為包容性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
第一個10年即從1978年到整個80年代,主要的民主形式是選舉民主,并培育了協商民主。1979年修改的選舉法,旨在落實差額選舉。在思想解放運動的推動下,差額選舉成為1980年代最引人注目的民主形式。到1986年換屆選舉時,全國絕大多數副省級職位的產生都實行了差額選舉,而且中央委員會的選舉也第一次實行了差額選舉并延續至今。在實行選舉民主的同時,也在培育協商民主。十三大則明確提出建立社會協商對話機制,以此而紓解社會矛盾。“社會協商對話機制”其實就屬于我們今天所熟悉的協商民主。
第二個10年即1990年代,主要的民主形式則是基層民主即村民自治。1983年人民公社體制解體以后,農村曾一度處于一種“無政府”狀態,社會秩序很亂,稅費收不上來。怎么辦?廣西的農民自發地、首創性地搞出了一套自我管理的村民自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成為1990年代官方和學術界的顯學,政治學不研究村民自治似乎就沒有了出路。之所以有這樣的宰制地位和樂觀主義情緒,是按照英國式民主的邏輯來看中國政治,即先有村鎮民主,再逐漸往上推演。到了新世紀,村民自治研究開始式微,因為中國政治不但沒有按研究者預期的邏輯去發生,就是在實行了基層民主的農村,反而出現了普遍性的村政衰敗現象。內在原因何在?其中固然有村與政治環境的關系,更重要的是有村民的民主選舉而無村民的民主自治,即選舉完沒有治理權。不得不說一句,村民選舉是一種自發的制度創新。
第三個10年即2000年~2010年左右,“網絡民主——黨內民主——協商民主”多頭并舉。制度變遷充滿非預期性,誰也想不到1992年開放的互聯網平臺在10年之后變成了互聯網民主,這是對中國民主前所未有的挑戰,當然也是發展中國民主的機遇。互聯網民主讓民意直達中南海,互聯網再度復活了現代國家因規模問題而消失的直接民主。技術改變了民主形式,與此同時,作為一種聞所未聞、前所未有的新民主,其挑戰性當然也是來勢洶洶。
如果說互聯網民主是一種技術革命帶來的自發而非預期的民主政治,黨內民主則是一種頂層設計和民主建構。從鄉鎮直選實驗,到鄉鎮公推公選,再到各級黨委的民主測評,都是在2004年十六屆四中全會之后推動的。改革開放已經帶來三個深刻變化: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觀念發生了深刻變化,利益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為此,加強黨的執政能力成為當務之急,而黨內民主被當作首選之策。黨內民主原則伴隨著整個黨史,其間有好有差,而這一時期黨內民主則變成了選拔干部的一種普遍制度,其積極性毋庸置疑。
伴隨著互聯網民主和黨內民主,一個新的民主概念導入中國,那就是被中國人轉化為協商民主的“審議民主”。中國人興奮地發現,被外國人奉為一種民主理論和民主形式的審議民主,其實就是中國一直就有的協商政治,比如“三三制”、群眾路線以及廣義上的統一戰線,而且協商政治正是共產黨取得勝利的法寶之一。理論上有說法,歷史上有實踐,從此協商民主成為中國民主建設的顯學。
第四個10年即2012年~2022年,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我們看到的世界政治現象是,很多國家的民主形式越發達,問題和難題反而越多。原因在于,盡管民主是一種價值,民主畢竟還有工具性屬性;作為一種工具,民主是用來搞利益分配的,必然伴隨政治斗爭乃至流血的斗爭。結果,正如研究印度的民主理論家所說,恰恰是印度民主社會最發達的二十幾年來,印度的治理變得更差了,出現了奇怪的“民主悖論”:“1947年的最初幾年里,民主政府運轉順暢,恰恰因為它不是發生在一個民主社會(意指政黨林立,公民組織發達——作者注)中;隨著民主社會的慢慢出現,加上真正的政治平等意識的傳播,它已經使民主政府的運轉更加困難。”這實在是我們不愿意看到的結論,但卻不是局限于印度的,而是發展中國家的普遍現象:當一個群體最終安定下來并決定按規則行事時,其他新興的魯莽群體則以平等的名義公然違抗規則。
民主很重要,治理更重要
由此給我們的啟示是,民主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國家治理。為此,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中,明確提出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當然包括現代性政治的一些基本特征,比如民主問責、權力有限、大眾參與、自由、市場與法治等,但這些形式的現代化說到底要通過治理能力來實現,否則發達的政治形式只是治理的羈絆,而治理能力現代化則要求中國這樣的巨型國家必須有很多發展中國家所沒有的強國家能力。因此,用學術語言來概括,中國的改革要以“有能力的有限政府”來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
這就意味著,未來改革即到2020年的取向是:國家有能力、權力有邊界、權力受約束。需要指出的是,有能力的有限政府其實就意味著權力的人民性和治理主體的人民性,權力有邊界和權力受約束就意味著,人民與市場主體的權利范圍更大了,人民的自主性事實上也更強了。
(作者楊光斌為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