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開展批評的十大要領(上)
江金權
批評確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在開口批評之前應慎重考慮:怎樣表達批評意見?怎樣才能收到積極的效果——既能使對方獲益,又能增進雙方的感情?考慮的要點包括批評內容和批評過程。在確定批評內容時,你首先必須檢查一下自己的批評觀念:是為了“挑毛病”還是為了“解決問題”?如果是前者,請免開尊口;如果是后者,那就請進入實質性程序:解決什么?同樣的意見,不同的表達方式會收到完全不同的效果;不同的意見,也應該有不同的表達方式。因此,批評者在確定批評內容之后,一定要同時考慮選用何種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意見才更準確,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積極的建設性的批評包括以下十個要領:
要領一:批評哪種行為
“你工作怎么老是這么馬虎?”“你根本不把我的建議當回事!”這類批評雖然使用頻率很高,但很少能奏效,原因是這些批評過于籠統,并未指出某種確應受到批評的具體行為,對方除從中可以聽出你的不滿與憤怒之外,并不能明白他錯在哪里,應該怎么辦。這就極易使對方誤認為你是在故意“找茬兒”,除了因反感而無視你的批評意圖外,常常會予以申辯、反駁。人們常說批評要“對事不對人”,這確實指出了批評的一個要點:批評是針對對方的某種行為表現的,而不是針對對方的所有行為。批評者在決定批評內容之前,應該靜心自問:“我想批評的是對方的哪一種行為?”有了明確的批評目標,就不至于把話說得含糊不清,也不至于將對方的所有行為都籠統地囊括到批評之中。在批評中也不會像上述幾例批評那樣常用“總是”“從來”“根本”之類籠統、絕對而又不公平的詞句。指明了被批評的具體行為,被批評者就不會懷疑你故意挑刺,也就無法回避批評。以下兩例批評內容具體,對方比較樂意接受:“稿子脫手前,如果反復核對一下所引用的事實,這次報道失實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多征求一下專家的意見,就可能避免這次決策的失誤。”
要領二:是否可以改善
批評是為了讓對方改進自己的行為,但如果你所批評的事情是對方根本無法改善的,那批評也就變得毫無意義了。我們在明確了批評目標之后,還必須考慮清楚:這件事是能夠改善的嗎?他有這種能力嗎?他具備所需的客觀條件嗎?他能夠按照你的意見去做并達到你要求的標準嗎?如果結論都是否定的,那就說明你所要進行的批評是不客觀、不公平或毫無意義的。比如,如果批評你的職工不能在體育比賽中戰勝世界冠軍,或批評普通職工沒有工程師那樣多的技術發明,那只能是徒勞無益的抱怨,不會有任何結果。
要領三:應該怎樣改善
如果你所要批評的行為確實是應該和可以改善的,那就請你在批評之前想清楚:你要對方怎樣改善?改善到什么程度?
負責的批評,不僅要指出對方的錯誤,還應提出建議,為對方提供一個改進行為的方案——一個你認為是最好的方案,也是對方完全有能力辦得到的方案。對批評者來說,批評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而不是隨意的、脫口而出的。對被批評者來說,由于受對方誠懇的態度、負責的精神的感染,會更加重視批評,深刻反思自己的行為,認真考慮對方的建議。這樣的批評無疑會產生積極的效果。許多人的批評常常以后悔而結束。他們的批評只把重點放在對方的錯處上,并不指明對方應該怎么去改善,這種半截子批評當然難以收到積極效果。
要領四:對誰有益
批評應有益于相互溝通,改善相互關系。因而,在一個批評作出之前,批評者應該再三權衡:我是為誰而批評?批評對他有益處嗎?
“如果你總是疑心重重,我們就無法共事了。”“你再不改掉遲到早退的毛病,只好另請高就。”有的人常常這樣以威脅、命令、指責的方式表達自己的不滿。這類批評,目的在于強迫對方改進自己的行為。但它給被批評者的感覺是:你是在為了自己的目的而要求他改正缺點,這就很自然地激起一種逆反心理。千萬不能單純出自本人的利益而批評對方,也不能給對方造成這種錯覺。要使對方明白:改正錯誤、改善行為首先會給他自己帶來好處。(當然,這種好處也不單純是有益于對方,而是可以反過來影響到批評者自己,即批評對雙方共同有益;如果你所批評的事與自己毫無關系,對方也可能會認為你“多管閑事”。)人們的行為都是受動機支配的,而動機不外乎是期望行為之后能得到報償。積極的批評之中應含有報償的承諾,使被批評者相信按批評的要求努力改進之后,會得到有益于自身的報償。批評確實對被批評者有益,而對方也確實理解了這一點,就會樂意采納你的意見,也就不會產生為自己申辯的抵觸心理。
要領五:他是否理解
我們的語言是十分豐富的,同樣一句話,不同人在不同場合會有不同的理解。在語言交際中,有些人可能更注意弦外之音,接收到的是非說話者本意的語言信息。在批評時,被批評者對弦外之音異常敏感,因而常常不能準確理解批評者的本意。
批評的本意不被理解,就難以達到批評的目的。因而,批評者必須考慮到:對方懂了我的意思沒有?他同意我的看法嗎?如果被批評者不能正確理解批評者的本意,他就會把批評當作耳旁風,甚至會產生誤解和反感。
判斷對方是否理解了自己的本意,從對方的表情或言談中可以得到答案。但如果對方不動聲色或不置可否時,那就必須采取其他辦法來找到答案,最簡便的方法是問一句:“你聽懂了我的意思嗎?”或“你同意我的看法嗎?”然后聽聽對方說出的是否是你的本意。(作者系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員。摘自《怎樣正確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黨建讀物出版社 2015年1月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