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嚴監管干部從何入手
江組
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在江蘇調研時強調,從嚴管理干部要做到“管理全面、標準嚴格、環節銜接、措施配套、責任分明”,這為從嚴管理監督干部指明了方向。我們必須始終堅持嚴標準要求干部、嚴措施管理干部、嚴紀律約束干部,把從嚴要求貫穿落實到干部管理監督全過程,使從嚴管理監督干部成為“新常態”。重點是把握好以下五個方面。
聚焦帶病提拔。“帶病提拔”是當前干部工作需要瞄準的焦點問題,也是亟待攻堅的難點問題。要注重發揮五個方面作用:一是黨組織的領導把關作用。強化領導把關作用,既賦予了黨組織更大的權重,也賦予了更大的責任。黨組織和組織部門要綜合考慮得票、平時掌握情況、實績情況以及崗位要求,作出正確的判斷,特別是對廉潔自律情況要嚴格把關。二是制度的剛性約束作用。干部管理工作必須牢牢抓住規范干部選拔任用行為這一核心,推動干部規范建設有效覆蓋。在強化條例剛性執行的同時,要研究干部動議、民主推薦、考察等操作流程,細化到每個操作步驟,并不斷固化、形成模本,推動從嚴選拔在制度軌道上公開透明運行。三是日常考核的“體檢”作用。注重將功夫下在平時,將精準融入細微,充分釋放日常考核的潛在效應。比如可以考慮建立干部大數據分析研判系統,綜合分析署名推薦、年度測評、部門(單位)績評、執紀執法部門涉干信息等,形成單位和個人微型考察考核報告。四是個人事項報告的查核作用。目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抽查核實工作已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中展開,建議將其延伸到科級干部,還要逐步延伸到擬提拔人選、后備干部人選、轉任重要崗位人選等。五是嚴厲查處的警示作用。建立并用好倒查機制,該追究的追究,該問責的問責,該處理的處理,以零容忍的鮮明態度,向具有用人權力的組織和個人傳遞壓力,同時對違規選人用人等典型案例進行通報,以案說法。
強化日常管理。要推動四項工作形成常態:一是糾偏糾錯常態化。小洞不補,大洞吃苦。從嚴管理干部,要從小事抓起,從小節管起。比如,可探索多層次、多渠道約束干部的有效途徑,不勝任現職干部的誡勉談話等,多做扯扯袖子、提提領子的工作,做到防微杜漸、糾偏糾錯。二是談心談話常態化。從時間、節點、方式等方面規范談心談話制度,推動與干部談心談話常態化,注重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狀況和工作情況,做好思想引導、解疑釋惑、提醒幫助等工作。三是正常交流常態化。必要的交流對干部自身和工作都是好事。要明確干部跨部門、跨單位交流的常態化操作辦法,特別是提拔使用干部,不能簡單地在原單位重復產生。四是能上能下常態化。現在有的干部只要不到齡、不違紀、不犯法,上去了就下不來,導致有些干部缺乏危機感和畏懼心,甚至對批評監督有抵觸心理。要嚴格執行任期制,探索建立不勝任現職干部調整機制,做到能上也能下,推動干部既認識到為官不易,又要為官敢為。
實施專項整治。開展重點整治,既能推動問題解決,又能形成震懾警示,帶動和提升整體工作。一是研究整治新內容。各地各單位情況不同,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治和解決什么問題,應該成為從嚴監督的一種常態。比如,對中央和省委巡視組反饋的意見,要舉一反三,對照檢查,自我剖析,要有“擺進去”的勇氣,把從事的工作和自己擺進去,逐條逐項進行對照檢查,認真分析查找存在的具體問題,并形成專項整治計劃。二是持續整治老專項。繼續抓好正在開展的專項治理行動,做到持續整治不放松,扭住不放成久功。三是適時宣傳好成效。對取得的整治成效,適時公開宣傳,在回應干部群眾關切的同時,放大專項整治的震懾效應。
問責政治責任。履行政治責任就是要強化政治自覺、強化規矩意識、強化紀律意識,也是從嚴問責的關鍵所在和目的所在。一是嚴格黨章總規矩。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從嚴管理干部,就是要把黨章作為根本依據,嚴格要求黨員干部按照新黨章要求約束言行,明白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二是嚴明守規總基調。就是要把守規矩要求具體地、實在地體現在工作中,作為干部教育的必修課、干部考核的主要內容、從嚴黨內政治生活的實質主題等,推動干部爭做良好從政環境的營造者、踐行者、呵護者。三是嚴肅問責總取向。開展民主集中制落實情況集中檢查,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特別是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行為和現象,要嚴肅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作出組織處理。
注重激勵關愛。注重把對干部的激勵關愛作為配套措施,與從嚴管理有機結合起來,激勵廣大黨員干部爭先進位。認真落實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的有關政策規定,進一步調動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同時,在職數許可的情況下及時選優配齊配強班子。完善農村基層干部激勵保障機制,重點通過給待遇、給保障、給出路,調動他們爭先進位的積極性。加大先進典型的選樹宣傳力度,提振干部干事創業的精氣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