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全面:黨中央治國理政方略的深度展示
中共山西省委黨校副校長、教授 高建生
習近平總書記最近在江蘇調研時提出,要“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推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邁上新臺階”。“四個全面”的明確要求,深度展示了十八大以來新一屆黨中央治國理政的重大方略,對我們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推進黨和國家事業新發展明確了方向。
一、“四個全面”是黨中央治國理政方略認識與實踐不斷深化的智慧結晶
在黨的十八大閉幕到現在兩年多的實踐發展中,黨中央領導全國各族人民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同時,正如習近平同志在十八屆四中全會上就《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起草情況進行說明時所指出的那樣,“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面對這兩方面“前所未有”的發展態勢,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冷靜分析國內外形勢發展的深刻變化,統籌把握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關系,實現了治國理政基本方略認識與實踐上的不斷深化與發展。
通過對這一認識與實踐過程的梳理即可看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十八大報告提出了“到二○二○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明確要求,對黨和國家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做了規定;為了推進這一目標的實現,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經濟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進行了全面的部署,以《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揭示了通過全面深化改革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基本途徑;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階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堅時期,以《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深刻闡述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總布局和總任務,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做好各項工作、加強黨的建設提供了綱領性文獻。而在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行重大部署的基礎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全面從嚴治黨的明確要求,揭示了高標準、嚴要求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的重要性與緊迫性,表明了黨治國理政方略認識和實踐上的升華與深入。
一方面,“四個全面”從系統思維、整體推進的把握上對治國理政方略予以更為全面的定位。從“四個全面”所涉及的內容上看,黨中央、習近平總書記和中央其他領導同志在不同的場合、針對不同的問題,都有過深入的闡述。但是,把“四個全面”作為一個整體提出,既是第一次,也是對黨中央治國理政方略所做的系統性闡釋,這就是:在堅持與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條主線中,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而實現“兩個一百年”和“中國夢”的奮斗目標為統領,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兩翼,以全面從嚴治黨為根本保證,在鞏固黨長期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局面的實踐中,逐步完善與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不斷發展進步。在這一過程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黨治國理政方略所要實現的基本目標,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反映了實現這一目標的根本任務與要求,全面從嚴治黨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得以順利推進的關鍵所在與根本保證。這種內在聯系、相互促進的關系表明,在當代中國社會的發展進步中,沒有明確的奮斗目標,改革發展和國家治理就失卻了發展的方向;而既定目標的實現,既需要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不失時機地深化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重要領域的改革,構建科學規范、系統完備、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也需要使成熟、定型化的制度法律化、法治化,保證依法治國、依法執政和依法行政的共同推進,保證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的一體建設。而真正實現這一切,都對從嚴治黨提出了新要求,也都以黨的領導作為實現目標的根本保證。這樣的完整性闡述,在更為系統、整體的定位上對黨中央治國理政方略予以了揭示。
另一方面,“四個全面”從目標任務、重點要求的統一上對治國理政方略予以更為明確的展示。“四個全面”不僅存在有相互聯系、互為促進的內在關系,同時也是黨中央治國理政方略在發展目標、任務、重點要求等方面具體推進的路線圖。這就是說,要如期實現到二〇二〇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還有6年時間。在6年的發展中,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到二〇二〇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二〇一〇年翻一番”的總量目標和“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人民民主不斷擴大”、“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的發展任務來衡量,除了GDP和人均收入都需要有年均7%左右的增速外,處于經濟社會新常態發展下的各區域、各領域和各部門,都存在有完成轉變發展方式、提升發展質量的重大壓力。在這樣的背景下,黨和國家治國理政發展要求的重點,在發展進程上,“十二五”剩余時間和整個“十三五”時期就成為極為重要的發展時期,能不能抓住機遇、戰勝各種困難與風險,這一時期將成為至關緊要的發展節點;在突出任務上,全面深化改革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反映了破解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各種深層次矛盾與風險的最為突出與最為現實的要求,能不能按照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推進改革開放和依法治國實踐的全面發展,就成為關系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發展目標能否實現的癥結性問題;在根本要求上,處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定性階段的我們黨,肩負著光榮而偉大的歷史使命,也面臨諸多挑戰和風險。這種挑戰和風險,有的來自國際,有的來自國內,但最根本的來自黨內。執政黨自身建設的狀況,從根本上決定了黨能否不辱使命、戰勝挑戰,帶領廣大群眾完成既定的目標。從這樣幾方面的意義上看,“四個全面”從目標要求、任務要求和實踐發展重點要求的統一上,對治國理政方略以予更為明確的展示。
二、“四個全面”是新的實踐發展中實現黨中央治國理政方略的必然選擇
從黨的十八大提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要求到現在,時間才過兩年,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所面臨的內外環境卻出現了極為深刻的變化。面對新的形勢與新的發展,使黨中央治國理政方略在各方面實踐中切實得到推進,必然需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踐中體現新的發展要求,而“四個全面”正是這種發展要求的具體反映,是新的實踐發展中實現黨中央治國理政方略的現實選擇。
首先,全面深化改革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攻堅性要求。經歷30多年改革開放發展之后,改革開放不僅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而且已經成為當代中國最鮮明的時代特色。同時,進入攻堅階段的改革發展,以更大決心沖破思想觀念的束縛、以更徹底的舉措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以更全面的推進破解制約改革深化的各種難題,已經成為難以繞開和必須完成的任務。這就是說,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要體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發展要求,就必須在包括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的調整、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收入分配制度和社會保障體系的創新、城鄉區域發展格局的完善、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格局的構建,以及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等方面,依靠全面深化改革開啟新一輪改革浪潮。同時,解決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面臨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問題,促進產業結構合理化,實現發展的平衡、協調和可持續,破解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難題,推進科技創新與技術進步,打破發展的資源環境約束瓶頸,以及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一些領域存在的公信缺失、道德失范,以及社會矛盾多發易發等問題,也對不失時機地深化重要領域改革,攻克體制機制上的頑瘴痼疾提出了現實的要求。可以說,全面深化改革就是在打一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攻堅戰。
其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突出性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對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具有的意義,決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推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所以,習近平同志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的講話中才特別強調,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形成了姊妹篇。這里的“姊妹”關系告訴我們,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也需要深化改革。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推進體制機制創新,能夠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進而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創造條件。另一方面,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不僅能夠確保改革沿著法治軌道有序推進,使改革所不可避免會牽涉到的各方面矛盾與問題在法治的框架下獲得解決,而且能夠及時鞏固、發展改革的成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可以說,法律作為治國之重器,法治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才能解決改革發展本身以及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激發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保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勝利實現。
最后,全面從嚴治黨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根本性要求。在“四個全面”的內在關系中,黨所處的特殊的地位,使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性與緊迫性比較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突出。這既表現于黨的領導作用對“從嚴治黨”的要求上,更表現在解決黨的建設存在問題所必需的從嚴治黨的“全面”性要求上。就是說,無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還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都是在黨的領導下進行的,黨的領導是保證其他“三個全面”正確發展方向和為其他“三個全面”統籌推進、合理協調以及團結與凝聚社會各方面力量所必須的根本條件,黨所處的這種地位,決定了必須從嚴治黨。同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歷史使命,使在全方位、全面性意義上的從嚴治黨成為執政黨管黨治黨的基本遵循,即必須在管黨治黨的內容上,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各個領域都體現出高標準、嚴要求;在管黨治黨的層面上,從黨的中央組織、地方組織,到黨的各級基層組織,從黨的領導干部、一般干部,到每個普通黨員,都必須以從嚴治黨的要求明確并履行自己的職責,規范自己的行為;在管黨治黨的實踐上,要實現從嚴治黨的長期化、制度化,使從嚴治黨成為黨組織建設的常態,成為黨員干部的自覺與習慣。
三、“四個全面”是新的歷史起點上落實黨中央治國理政方略的的根本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屆黨中央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總攬全局、運籌帷幄,勵精圖治、奮發有為,在帶領各族人民開創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新局面的同時,對新的歷史起點上治國理政方略的認識與把握也更科學化、系統化,而“四個全面”的新概括,既是這種認識與把握的重要體現,也為我們按照中央部署,適應新常態、奮力新作為提出了根本的要求。
——要從關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全局上認識“四個全面”治國理政方略的重要性。“四個全面”治國理政的方略,使黨和國家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總體布局、重點領域、關鍵環節、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內在邏輯更加嚴密,升華了我們黨的執政理念和治國方略,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注入了新的內涵。這就需要我們圍繞“四個全面”的根本要求,深刻理解其重大意義,結合當代中國社會改革進入攻堅時期、發展處于關鍵階段的社會現實和國內外發展環境發生的重大變化,聯系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一系列新情況、新問題,認識與把握“四個全面”治國理政方略所體現的精神實質和科學方法,做到在復雜的形勢和艱巨的任務面前堅定發展信心、理性分析問題、妥善化解矛盾和促進事業發展,在事關黨和國家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上統一認識、凝神聚力。
——要從黨中央治國理政方略實踐化的要求上推進“四個全面”的具體落實。推進“四個全面”治國理政方略的實踐化,關鍵是在實現民族復興中國夢和“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發展中要有“新作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踐中,必須始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要針對小康建設實踐中發展不全面、不協調、不平衡的問題,進一步增強發展的科學性和可持續性,推進實現全面小康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中,要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部署,堅持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統籌推進其他領域的改革,通過強大的改革合力,實現經濟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相互協調、相互支撐,努力營造各領域改革互動并進的良好局面,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完善和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實踐中,要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總布局,把四中全會關于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任務和重大舉措落到實處,統籌推進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法治建設實現新突破,促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在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中,要切實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關于從嚴治黨的一系列要求,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總結大會講話中關于新形勢下堅持從嚴治黨的八方面要求為標桿,落實從嚴治黨責任,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堅持從嚴管理干部,持續深入改進作風,嚴明黨的紀律,發揮人民監督作用,深入把握從嚴治黨規律,把嚴要求、動真格,真實抓、抓真實貫穿于黨的建設全過程。
——要從“四個全面”實踐發展的進程中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的發展創新。“四個全面”是黨中央總結把握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改革發展和現代化建設實踐經驗的出的科學認識,也需要在新的實踐與發展中繼續豐富與發展。隨著世情、國情、黨情的不斷變化,隨著改革發展的全面深化,影響我們治國理政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因素會更加復雜,新的形勢、新的挑戰和新的課題也會不斷涌現。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研究“四個全面”實踐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縱向和橫向的比較,進行去偽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進一步深化對“四個全面”實踐發展規律的認識,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的發展創新,由此增強促進“四個全面”實踐發展的系統性、預見性、實效性和創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