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態修復方略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政策與安全研究所教授、博導 毛壽龍
一個健康的政治生態系統,能夠正常地吸收民意,吸收財政收入,然后轉變為公共政策,向外輸出公共服務
在自然世界,生態是一個系統,在這個系統里,每一個生物都有其自己的位置,都有其自身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和技巧。一個完整的生態系統,是一個相對穩定的生態系統,一年四季都存在著有規律的變化。但一旦有新的因素發生,生態系統就會發生變化,出現生態危機,從而危及整個生態。比如一個生態系統富營養化,某些生物就會過度生長,從而導致其他生物的滅絕,結果整個生態系統出現危機。
政治世界也是一樣的。每一個人在政治系統中都有自己的適當位置,都有自己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技巧。一個健康的政治生態系統,能夠正常地吸收民意,吸收財政收入,然后轉變為公共政策,向外輸出公共服務。一個健康的政治生態系統,每一個官員都有自己的位置,積極向上、努力工作、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做好吸收民意、征收稅收、制定公共政策、提供公共服務。有了良好的政治生態系統,國家政治穩定,經濟發展,老百姓安居樂業。公務員在政治系統里努力工作,憑自己的工作來獲得報酬,并根據自己的貢獻得到升遷。
如果政治系統出現了腐敗的因素,比如某些人搞特殊利益,變成了公共政策的民意,這時政治生態的入口就被腐敗了。或者公共財政為一部分人創造了收入,卻給其他人承擔了不應該承擔的負擔,公共財政的入口也就腐敗了。如果公共服務為一些人提供了特別的服務,而不再是普遍的服務,政治生態的出口也腐敗了。如果公務員在里面無所事事、公款吃喝、整天為了權力和利益勾心斗角,其結果是公共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公共財政變成了其自家的財政,公共服務變成了私人的服務。這時候,政治生態系統就產生了腐敗,腐敗官員迅速發展,占據政治生態系統,整個官場烏煙瘴氣。有人認為,腐敗就像癌癥,可以以失控的速度迅速擴展并生長,從而危害政治生態的生命。
政治生態畸形發展在于腐敗利益讓法律和規則失去基本功能
為了消滅腐敗,就需要采取嚴厲的反腐敗措施,其中第一個措施是嚴厲打擊貪污腐敗分子,“老虎”、“蒼蠅”都要打擊,“蚊子”也要打擊。不管官有多高,官有多小,只要涉及腐敗,都要一律打擊。把腐敗官員放進籠子里。其次,通過一系列的制度建設,解決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問題,通過制度建設,把權力放進籠子里。
經過一段時間的強力反腐,可以說官員的心態也在大起大落,有些官員甚至無法承受這種變化引起的壓力。近期,《人民論壇》的基層調研發現了基層官員干事動力不足、官員不作為的問題(詳見2014年7月下《人民論壇》雜志)。很多人都在談論,在目前這種官不聊生的情況下,官員都在力求自保,干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確,反腐敗強調要遵守法律和規則,而在改革開放的環境下,做任何事情都需要突破法律和規則的勇氣和魄力。在強調法律和規則的情況下,官員不得不在法律和規則面前力求自保,自然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腐敗導致整個政治生態系統在一段時間里生氣蓬勃,因為很多人通過腐敗可以獲得更多的利益,在巨大利益的驅使下,很可能在某些領域獲得比較大的突破。從生態的角度來說,某些部分的腐敗,也的確可以給一些生物提供豐富的營養,從而促使其更好更快地成長。但是腐敗一旦蔓延,全面富營養化,整個政治生態就會出現嚴重的畸形發展,其最大的問題是在外部失去民心的支持,在內部因為腐敗利益而勾心斗角,讓法律和規則失去基本的功能,從而導致政治生態嚴重退化。
因此,反腐敗是必須的,反腐敗引起政治生態的不穩定、缺乏生氣也是自然的。反腐敗值得重視,反腐敗引起的對政治生態系統的損害也必須引起重視。一個正常的生態系統,一旦出現一部分腐敗,它就會出現一些替代更新的元素;一旦出現不穩定,就需要采取生態修補和恢復措施。一個正常的政治生態系統,一旦因反腐敗而出現反常的問題,就需要有一定的生態修補和恢復措施。
公私分明是政治生態系統修復和重建的關鍵
政治生態修補和恢復的措施,應該是多方面的。首先,在反腐敗的理念上,不應該把反腐敗當作一個集體的、不確定的目標,而應該作為一個針對腐敗分子個案的目標。把反腐敗當作一個政治生態集體的目標,對腐敗官員會產生一種威懾力、讓腐敗官員有所收斂,但是在反腐敗的時候,誰也不知道誰是腐敗分子,所以威懾的對象其實是全體官員。全體官員中腐敗官員有較強的心理素質,可以口口聲聲反腐敗而自己卻一直在腐敗,但廉潔的官員本來平時就很小心謹慎,做到嚴于律己,在反腐敗高壓下反而更加小心謹慎、更加嚴于律己,高標準嚴要求,自然對工作的專注投入水平就下降了。
所以,不唱高調、不全面出擊、不實行全面威懾,而是專心致志于每一個腐敗的案子,是反腐敗工作的重要方法。主張全面威懾的人認為,廉潔的官員不怕威懾,腐敗的官員才怕威懾,這在理論上也許是成立的,但是實際上腐敗的官員才不怕威懾,廉潔的官員卻因為要更加廉潔而瞻前顧后。而這恰恰是政治生態中官員怕干事、不干事的重要原因。
其次,反腐敗的標準要統一。反腐敗的確要寬嚴相濟,但這個準則應僅僅在使用個案時才適用。因為在某些個案里,對其是否要處理,是紀律處分還是法律懲罰,是免于刑罰還是從重從快,這都是個案的標準,而普遍的標準應該是現有的法律標準。反腐敗,如果標準不統一, 或者說紙面上一直從嚴要求,但實際執行上緊一段時間,然后再松一段時間,就讓不同的官員群體有不同的行為,其結果是腐敗官員在松的時候大肆腐敗,在緊的時候稍有收斂,而廉潔的官員則在松的時候不敢腐敗,在緊的時候更加注意不腐敗。結果腐敗官員打得開局面,廉潔官員往往靠邊站。廉潔官員給人的印象是膽小怕事,腐敗官員給人的印象是有魄力有勇氣,還干了好多事情。在這種情況下,就形成了腐敗的政治生態。敢于腐敗的人反而獲得了更多的支持,反腐敗讓他們坐牢,很多人覺得他們有些冤。這和反腐敗的標準不夠統一有很大的關系。
第三,公私分明是政治生態系統修復和重建的關鍵。腐敗的政治生態形成在若干年的時間里就可以,但廉潔能干的政治生態的形成卻需要長期的努力。生態系統的修復和重建,往往是從局部開始的,而腐敗系統的形成可能是局部的,也可能是整體的。政治生態系統的修復和重建,關鍵是要明確每一個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公務員個人的生命和財產權利得到尊重,政治生態的重建才有良好的制度基礎。公務員的腐敗,應該僅限于其公共行為和職權行為。因此,反腐敗也應該僅限于公務員的公共行為和職務行為。如果平時特別強調公務員的奉獻精神,犧牲精神,而在實踐上也不顧及公務員的生命和財產,那么政治生態里公私的邊界也就不會存在,而公私邊界模糊,恰恰是腐敗產生的重要的制度根源。尊重公務員的生命和財產,是公務員行為邊界的開始。如果公務員天天加班,經常超負荷工作,經常無法回家和家人在一起,而工資待遇卻沒有相應的補償,公務員勢必把單位當作自己的家,自然也會把公家的事情當作家里的事情來處理,甚至把公家的錢當作自家的錢來花。日常工作和日常生活公私不分,勢必導致公私標準含糊不清,其結果就是法律和規則上的公私不分,而公私不分恰恰是腐敗政治生態的規則基礎。所以,在日常生活和日常工作上提倡公務員公私分明,是修復和重建政治生態的關鍵。只有公私分明,腐敗的政治生態才失去了形成的基礎,而廉潔的政治生態才有了生長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