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原則性與現代性
馮 軍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描繪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路線圖,指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方向,即依法治國必須“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最鮮明的標志就是堅持黨的領導。為此,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具備兩點基本屬性,即原則性和現代性。
堅持黨的領導是根本原則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全會公報著重做了闡述和強調。公報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四中全會把黨的領導擺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最突出、最關鍵的位置上,并不出人意料,因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最為重要的質的規定性,沒有了這一條,“法治”前面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限定詞也就無從談起。依法治國是中國現行憲法體制下的依法治國,是與中國政治現實相一致的依法治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面、充分落實現行憲法關于“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規定的必然要求。因此,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毋庸諱言的一個基本前提和根本屬性。這就是中國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為根本的原則性問題。
黨的領導與法治之間具有一致性,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一個重大論斷。這一創新的價值和意義一點也不亞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關于社會主義條件下可以建立和發展市場經濟的重大創新。如果說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發展市場經濟是前無古人的偉大創舉,那么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建設和實行法治,同樣是史無前例的偉大創新。確認黨的領導與法治之間的一致性從理論上掃清了黨的領導與法治共存于一體的障礙。但是,黨的領導與法治之間并不總是一致的,在蘇聯東歐社會主義國家以及我國計劃經濟時期,黨的領導與法治之間的關系恰恰是不一致的、相互沖突的,黨的領導與法治之間的一致性、和諧性要在具備必要經濟基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前提下經過艱苦努力和艱辛探索方可達成。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建設法治沒有先例可循。一些西方國家比較成功地實現了法治,但這種法治不是社會主義的,盡管它有部分做法和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但總體上不適合中國國情,不能適應我國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基本要求,不能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提供現成的樣板。蘇聯東歐國家應當說建成了社會主義法制,但在社會主義與法治的結合上沒有為我們提供多少可資學習和借鑒的東西。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的問題上,沒有任何現成的經驗,只能靠自己摸索。
當然,單單強調黨的領導是無法推進也是實現不了法治的,所以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的政治和法治建設一直在推動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民主)、依法治國(法治)的有機統一上用功發力、反復探索、尋求突破。可以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治和法治建設上取得的成就一定程度上就是黨的領導、民主和法治三者統一和融合的成就,政治和法治改革的進程就是不斷突破阻隔三者統一、融合的問題與障礙,實現三者有機統一的過程。在黨的領導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關系上,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前提和基礎,與此同時,黨能不能以正確的方式方法實現對依法治國的領導,也是決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命運和成敗的關鍵要素。
現代性是時代要求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除了必須具備其原則性以外,還應當具備另一個關鍵要素,即現代性。這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符合改革開放和國家現代化建設的時代要求,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及社會進步的發展規律相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現代性、時代性決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生命、活力與可持續性。我們要建設的法治是現代國家的法治,決不是古代法治,當然也不可能是西方國家的法治,在體現現代性、反映法治一般規律上不能打折扣。現代法治強調法對權力的支配地位和制約作用,強調對人權的尊重和保障,強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審判權,高度重視對憲法和法律權威的維護,突出法院在法治運行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這些與我國現行憲法規定的基本原則以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完全相通的。從四中全會公報披露的部分內容看,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于依法治國反映法治規律、“與時俱進”的問題也給予高度重視,規定了不少符合法治要求的“實打實”的改革措施。
上述兩個基本屬性對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我們要正確把握這兩個屬性之間的辯證關系,不能把兩者割裂開來,以其中的一個屬性去否定另一個屬性。原則性決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政治屬性,現代性則要求這條道路充滿改革開放的時代精神。四中全會開啟了我國法治建設的一個新時代,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我們既要有堅持原則的自信和定力,又要切實解放思想,大膽探索,不斷強化和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現代性,以早日實現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