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適應黨政正職崗位特點考評辦法的思考
縣(市、區)在我們黨和國家組織結構中是獨立性較強、承上啟下的一級,在政權組織中起著基礎性、支撐性的重要作用。縣(市、區)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決定了縣級黨政領導班子在干部管理序列中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領導層級。縣(市、區)黨政正職在縣黨政領導班子中處于核心位置,起著關鍵作用,他們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工作作風和精神狀態如何,直接決定著縣黨政班子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直接關系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因此,如何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對縣(市、區)黨政正職的培養選拔、教育培訓、監督管理、考核激勵,努力建設高素質的縣(市、區)黨政正職隊伍,是當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一個重點。
績效考評是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從嚴管理干部的有效舉措。績效考評應綜合考慮考核對象的工作性質、崗位要求,把握規律性,突出針對性,務求實效性。從縣(市、區)黨政正職的崗位特點看,他們擔負著領導縣域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的重要職責,是縣域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領導者、組織者、推動者,責任大、影響大。就縣(市、區)黨政正職的工作環境看,縣與縣之間的自然面貌、人文歷史、發展現狀、基礎條件等千差萬別,因而每個縣(市、區)黨政正職的工作方式、履職特點也各有不同。因此,必須探索建立一套突出工作崗位特點、體現縣域發展實際、符合科學發展要求的綜合考核評價體系,確保考核結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真正發揮考核工作的導向作用。
一、實行分類考核,突出考核工作的針對性
中央明確要求,在縣委書記的考核上,要根據主體功能區規劃,分類制定適用不同縣情的考核評價體系。甘肅省各縣自然條件、經濟基礎、社會發展、人文環境差異較大,因而縣(市、區)黨政正職的考核應該區分類型,突出針對性,不能搞“一刀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上比較滯后,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明顯,絕大部分縣工業經濟基礎薄弱,農業經濟占相當大的比重,扶貧開發的任務比較繁重;部分中心城市工業和第三產業相對發達,城市化水平比較高。根據這一現狀,可以將86個縣(市、區)分成區和市、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及其他縣三種類型,有針對性地制定工作實績指標體系,分類進行考核。既設置共性指標,對縣(市、區)的全面情況進行了解,也根據每種類型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設置個性指標,有針對性對能夠反映同類型縣(市、區)突出特征的工作進行考核。比如,個性指標考核方面,區和市可以突出考核城市建設和管理,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可以突出考核扶貧開發工作等。針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中,部門與部門、市與市之間進行橫向比較少的現狀,對縣(市、區)黨政正職的考核,應注重在全省范圍內的橫向比較,綜合縱向成績的大小和橫向排位的變化,對縣(市、區)黨政正職的履職成效作出客觀的評判。在結果的評定上,每種類型均按一定比例,將綜合考核得分靠前的縣(市、區)黨政正職確定為優秀等次,做到“優中評優”,改變過去“一把手”每年“蟬聯”優秀的現象,使他們有緊迫感、危機感,始終保持追趕先進、積極進取的動力,也給班子副職評選先進的機會,充分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
二、堅持綜合考核,確保考核工作的客觀性
科學確定考核主體,即有效解決好“誰來考核”的問題,是提高考核結果真實性、準確性的重要保證。對黨政領導干部進行考評的主體,應當來自于授權方和收益方等關聯方面。確定考評主體時,應當按照考評主體與考評對象的責任度、關聯度、知情度,建立一個全方位、多元化、立體式的干部考評主體體系,使各方面的意愿都能夠得到有效反映。縣(市、區)黨政正職是一個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最高指揮官”,既要對上負責,貫徹落實好上級黨委和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更要對下負責,切實解決關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問題。可以說,工作千頭萬緒、涉及方方面面,其價值取向應當是向人民負責、讓組織放心、使群眾滿意。根據這樣的定位,考核縣(市、區)黨政正職,應該突出以下四個評價主體的作用:一是市(州)委。市(州)委是縣(市、區)黨政正職日常管理和監督的主體,負責縣(市、區)黨政正職的日常考核工作。縣(市、區)黨政正職一般都從本市(州)培養成長起來,市(州)委對他們的成長經歷、一貫表現和履職情況了解掌握得最直接、最全面。二是市(州)直部門。市(州)直部門是負責全市(州)一個方面具體工作的職能部門,其職責與縣(市、區)的每一項工作直接相對,縣(市、區)經濟社會的發展與市(州)直部門的宏觀指導緊密相關,因而對縣(市、區)黨政正職工作實績的評價,市(州)直部門的意見至關重要。三是省委組織部。甘肅省縣(市、區)黨政正職的任用,分別由省委常委會議和省委組織部部務會議審議。省委組織部作為全省主管干部工作的職能部門,對縣(市、區)黨政正職德才表現和履職情況比較熟悉。四是基層群眾代表。干部表現怎么樣,群眾最有發言權。縣(市、區)黨政正職工作實績如何,最終要靠群眾來評判,要看群眾得到了多少實惠。同時,還可以逐步探索引進社會中介組織和專業機構等第三方評價主體,對一些重大工作進行評估。為此,對縣(市、區)黨政正職的考核,應充分發揮各個評價主體的作用,綜合采取實績考核、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民意調查、市委評價、實地考察等多種方法。
實績考核主要是對縣(市、區)黨政正職在推動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取得的成績進行考核。市(州)有關部門根據考核指標內容,對各縣(市、區)在本年度內的各項工作提出相關數據和評價意見。民主測評在縣(市、區)四大班子成員、黨政工作部門主要領導同志、鄉街黨政主要領導同志等范圍中進行,主要了解縣(市、區)黨政正職履行職責的情況及德才表現,重點了解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思想作風情況。民意調查是通過社會有關方面的評價,了解縣(市、區)黨政正職履行職責的群眾滿意度。主要以發放民意調查表的形式,廣泛了解基層干部、工人、農民、教師等各方面的情況。個別談話主要是從市、縣兩個層面,分別了解縣(市、區)黨政正職的德才素質和工作實績。市委評價主要是市委根據日常考核和管理情況,對縣(市、區)黨政正職的履職情況作出評價,發揮市委在縣(市、區)黨政正職日常管理監督上的作用,做到事權和人權的相統一。綜合運用這幾種方法,既了解干部的德才素質,也看實實在在的工作成績;既看一個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也分析干部個人作出的主觀努力;既讓具體實在的數據“說話”,也看群眾的認可度和滿意度。
三、完善考核指標,注重考核工作的科學性
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是實施干部考核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在設置實績考核指標時,應注意突出全局性、系統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甘肅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不同類型縣情和縣(市、區)黨政正職的崗位特點,應從三個層面上綜合考慮,設置實績考核指標。一是設置共性指標,即設置能夠全面反映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全貌和綜合實力的共同指標,主要包括經濟建設(如生產總值、居民收入、項目建設、工業經濟、農業產業等方面的情況)、社會建設(如醫療衛生、文化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社會穩定、科技創新等方面的情況)、黨的建設(如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建設、人才工作、紀檢監察、統一戰線等方面的情況)等內容。二是設置個性指標,即根據不同類型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特征,有針對性地設置一些個性指標,確定不同分數權重,以便同類型的縣(市、區)進行比較。比如,區和市突出考核城市建設和管理、工業經濟、第三產業發展等方面的工作,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突出考核新農村建設、扶貧開發、農業產業化與農業結構調整等方面的工作。三是設置變量指標。主要是對各縣有創新、有特色的典型工作以及獲得獎勵的情況進行考核,設置一定的量化分值,記入到實績考核之中。
民意調查結果的真實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調查指標設置的合理性。民意調查的結果,一方面應反映群眾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滿意度,另一方面應反映群眾對干部個人的認可度,因而對應設置兩個層面的指標。一個是群眾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滿意度。主要是圍繞群眾的生產生活,設置一些與老百姓利益息息相關、真正了解和有切身感受的問題。如,環境衛生、綠化美化、社會保障、為民辦實事、社會治安、城鄉道路等方面的情況。另一個是群眾對干部個人的認可度。主要考慮普通群眾的認知程度和對縣(市、區)黨政正職的了解程度,盡可能設置一些具體、直觀的指標,了解縣(市、區)黨政正職在群眾中的口碑和反映。如,選人用人、樹立正確用人導向情況,深入基層、聯系群眾情況,依法行政、廉潔自律情況等。
四、注重擴大民主,提高考核工作的公信度
擴大考核工作中的民主,是落實群眾對干部工作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的有效舉措,是黨的群眾路線在干部考核工作中的具體體現,是提高考核工作公信度的重要保障。要把擴大民主貫穿考核工作始終,強化黨內外干部群眾的參與和監督,把上級評價、相關職能部門評價、本單位評價、基層群眾以及社會評價結合起來,多層次、多渠道、多角度地了解干部。
在實績考核環節,要充分發揮市直部門的職能作用,按照考核指標內容,有關部門根據自己的職能,結合平時掌握的情況,對所轄縣(市、區)在考核期內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提出相關數據,形成定量評價意見。在個別談話環節,既要注意聽取上級黨委和政府班子成員的意見,著重了解他們在貫徹上級黨委和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方面的情況,也要注意聽取與其一道共事的班子成員的意見,深入了解“一把手”決策能力、工作作風、團結協作、廉潔自律等各方面的情況。同時,也要根據考核工作需要,聽取有關方面干部群眾的意見。對于反映的有關問題,還要深入下去,有針對性地進行了解。在民主測評環節,縣(市、區)黨政正職進行大會述職述廉,自覺接受干部群眾的評議和監督,增強“一把手”對下負責的意識。參加會議的人員,既要有班子成員和下屬單位的負責同志,基層的其他群眾代表也要占有適當比例,改變“官評官”的現象。在民意調查環節,注意選擇一些知情度高、代表性廣、參政能力強的基層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其他基層群眾代表參加,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在這個環節,關鍵是要科學確定參加民意調查的人員,盡可能地選擇熟悉考核對象的人員參加。比如,機關干部、村干部、社區工作者、有關服務對象等,防止由于參會人員對考核對象不了解而導致民意結果“失真”。
五、強化日常考核,充分發揮考核工作導向作用
日常考核是完善干部考核工作的需要,是干部定期考核的有益補充。要做到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結合、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全面了解縣(市、區)黨政正職的情況。
發揮市委在日常考核和管理上的重要作用。建立和拓寬省委組織部與市委組織部溝通聯絡的渠道,形成上下聯動的有效機制,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全面掌握動態情況。加大平時考核的力度,注意把考核工作滲透到干部的日常管理之中,既通過對縣(市、區)黨政正職決策實施和工作實績的分析,了解其工作情況,也注意通過社區、家庭等渠道,了解縣(市、區)黨政正職八小時以外的表現,動態、全面地了解干部。
突出關鍵時刻和重大事件的考核。結合地方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著重了解縣(市、區)黨政正職在急、難、險、重任務面前,尤其是在處置重大事件、處理突發事件和解決復雜矛盾的過程中的履職表現。比如,在突發災難性事故、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項目建設中,根據縣(市、區)黨政正職反映出的政治敏銳性、駕馭全局能力、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結合平常的一貫表現,全面評判縣(市、區)黨政正職的政治品行和能力素質。
建立健全考核檔案信息庫。將縣(市、區)黨政正職的日常表現、在完成重大任務和應對突發事件中的表現以及獲得獎勵和懲處等情況及時記載在案。堅持將考核結果作為論獎懲、定升降的重要依據,倡導和樹立重實績、重公論的用人導向。對考核優秀的,通過適當方式進行褒獎;對不勝任、不稱職,干部群眾意見比較大的干部,有針對性地采取戒勉談話、組織調整等方式,督促其改進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