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縣”體制下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對策建議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體制改革?!睒酥局笆≈惫芸h”體制改革將進一步深化。全面推進“省直管縣”體制改革,必須在總體上實現財政體制、行政體制和人事管理制度協調推進。要確?!叭{馬車”當中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取得實效,必須進一步健全“三個制度”:
1.健全“省直管縣”干部交流制度。一是要以提升干部能力為切入點,推動“省直管縣”干部常態性交流。要以適應“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的需要和自身發展需要為出發點,加大省與縣干部交流的力度,加強干部工作創新和能力提升,提高干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提供優良公共服務方面能力,為打造學習型、創新型和服務型政府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二是要以服務科學發展為著眼點,推進“省直管縣”干部戰略性交流??h級黨政正職和紀檢、組織、政法等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原則上要異地交流。通過打破區域、行業界限,把國有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方面的優秀人才納入視野,廣開納賢之門,優化縣級領導班子結構。要重點交流一批在同一地方或崗位任職時間偏長的干部,調整個別能力和進取意識不強的干部,提拔重用一批現實表現好、工作熱情高、發展潛力大的干部。三是要以面向基層為支撐點,推動“省直管縣”干部激勵性交流。及時交流提拔一批在基層崗位和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考驗、取得成績的干部,一批扎根基層、服從大局、恪盡職守、群眾公認的干部,暢通基層干部“上”的通道。要把優秀的干部資源向基層傾斜,使優秀的干部“下得去”。注重選拔綜合素質高、熟悉縣域經濟、“三農”工作和社會管理的優秀人才交流到基層任職。切實加強縣級領導班子建設,進一步強化重視基層、加強基層、服務基層的工作導向和用人導向。
2.完善“省直管縣”干部選拔任用制度。一是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選人的用人標準。發揚五湖四海,任人唯賢的優良傳統,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重要原則。堅持正確用人導向,選人用人必須堅持從黨的事業全局出發,樹立注重品行、科學發展、崇尚實干、鼓勵創新等用人導向。堅持在用人問題上任人唯賢,公道正派。二是健全程序科學、責任明確的干部選拔機制。完善競爭性選拔干部方式,通過細化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結果,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鼓勵多種渠道推薦干部,拓寬干部的選拔渠道。要以擴大民主為手段,完善選人用人決策環節。通過提高競爭性選拔干部的質量,改進考試方法,科學設計考試方法和內容,真正考察干部的基本素質和實際能力。在“省直管縣”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中,特別是在干部的選拔任用中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式,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起來。堅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使選拔出來的干部讓組織放心,讓群眾滿意。對自覺堅持科學發展、善于領導科學發展、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優秀干部,給予提拔重用。三是注重選拔“省直管縣”優秀年輕干部。統籌考慮“省直管縣”的工作需要、縣級領導班子建設需要,嚴格落實年輕干部配備要求,注重選拔一批信仰堅定、素質優良、注重實干、反應良好、潛力較大的優秀年輕干部。針對年輕干部的特點,有計劃地安排交流任職,及時安排他們到重要崗位、艱苦地區,讓年輕干部在實際工作中提高本領,為加快推進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加強縣級領導班子建設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撐。
3.健全“省直管縣”民主監督機制。一是加強對“省直管縣”用人權的制約和監督。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嚴格規范權力行使,確保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用人權的監督;明確推薦提名、考察、決策責任,健全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二是突出“省直管縣”監督問責,著力提升勤政廉政的內在動力。強化縣級人大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政府決策、執行行為的監督,增強行政監察部門的監控機制,確保政府管理合法、準確高效,確保政府重點工作運行到哪里,行政監督問責就跟蹤到哪里,不留死角和空檔。把效能評估結果與政府績效考評、與地方發展環境評價、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結合起來,形成行政問責的倒逼機制。加強預防體系建設,規范權力運行的機制體制,推動監察落到實處。三是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建設廉政文化。要對權力運行實行全方位監控,大力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力度,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干部在群眾中的威信,贏得人民群眾的信賴和擁護,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