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驅動創新的五個著力點
孫 銳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是黨的十八大為提升國家自主創新能力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近期,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上指出,“創新驅動實質上是人才驅動”,“要用好科學家、科技人員、企業家,激發他們的創新激情”。
當前,我國科技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與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需求仍具有較大距離,人才開發制度與創新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還有許多不適應的地方。為此,我們就要以全球視野、創新精神和開闊胸懷謀劃和推動科技人才工作,著力解決當前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構建面向國際、面向市場、面向未來的科技人才制度優勢。
第一,確立人才在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中“重中之重”的地位。將“四個尊重”從各級領導的口頭上,落實到各級部門的行動中,在體制機制上改變人才工作在科技系統工作中掛不上號、擺不上位,管理出現近似真空的局面,在科技投入上大力扭轉“人物倒置”“重物輕人”的普遍傾向。切實解決現實中存在的人才與科技兩張皮的問題,圍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來謀劃科技人才發展目標、確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任務,制定科技人才政策措施,確立在科技工作中人才優先發展的戰略布局。
第二,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人才制度優勢。積極穩妥地推進科技人才制度改革,大幅度減少政府對科技人才資源的直接配置。抓緊建立權威、公認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充分調動社會、行業和企業力量,通過探索更為靈活的人才管理機制和平臺載體建設,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科技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任用、流動配置、激勵保障體系。合理劃分政府、市場和社會職責,為在市場競爭規律、價值規律和供求規律作用下,實現科技人才的有效開發和優勝劣汰留足空間。
第三,加大改革創新力度,著力破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建立與國際科學傳統相接軌的創新文化,形成與科研創新規律相契合的制度環節,逐步轉變科技人才領域的“官本位”和“行政滲透”,尊重和發揮科技人才的創新自主權。將企業創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扶持企業研發中心和創新團隊建設。推動企業界參與大學教育制度改革,培養一批熟悉現代商業模式和科學技術知識的跨域人才,建立工程科技人員認證注冊制度。促進高校院所之間的科研競爭和人才流動,重點支持畢業3至10年的優秀博士生開展創新研究,塑造充滿活力的國家創新生態。
第四,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構建公正透明的國家科研項目評審資助機制。以國家自然基金項目制度為示范,提高國家科研項目評審的公正、透明、規范和權威性,嚴懲項目申報腐敗,扭轉科研低效率。遵循科研創新規律,改革項目經費使用制度,提高人力投入經費比例,增加受助對象經費使用自主權。
第五,強化人才信用體系建設,推動人才相關立法工作。強化科技人才個人誠信和科技(學術)共同體的專業文化建設,健全科技專業人員的信用激勵和約束機制,對于違背職業誠信和道德失范的科技從業者實現零容忍。加強科技人才相關立法,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法律法規體系。通過開展相關法制層面的頂層設計,明確政府、市場和社會在推動科技人才發展中的定位、職能、責任,維護科技人才合法權益、保護人才創新創業,維護國家人才安全。
(作者系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人才隊伍建設研究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