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治懶政重在嚴治懶官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加大治懶治庸力度,著力解決干部管理不嚴問題”。黨的十八大報告進一步強調,要著力整治庸懶散奢等不良風氣。懶官是懶政形成的主因之一,解決好“為官不為”的問題,要以優良黨風政風帶動使命責任,致力營造風清氣正、進取有為的政治生態,使廣大黨員干部始終保持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主力軍。
懶官給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帶來不同程度的損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瓦解的是執政根基;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貽誤的是發展良機;當作為而不作為,喪失的是群眾信任。
滋生官僚主義,淡化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懶官的不作為,實際上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政績觀出現偏差,把官位看得很重,把為民看得很輕,從懶官走向官僚,從官僚走向官僚主義,必然導致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淡化。在工作實踐中,就會下基層走馬觀花,把為百姓辦事當作“恩賜”,把群眾的期盼當作兒戲;就會身在基層心不在基層,不聞民間疾苦,不問群眾冷暖,不知民情民意,不曉民憂民愿。近年來,國內有的地方頻頻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不作為的懶官多,缺乏“為人民服務、向人民負責”的工作態度,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既不懂得怎樣抓好工作落實,也不愿意深入一線,不肯動腦、動手去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問題。與貪官一樣,懶官不僅占據并浪費大量國家資源和財產,而且會喪失工作主動權和建設發展機遇,其危害甚大,決不容等閑視之。
誘發墮落腐敗,貶損黨和政府形象。“為官不為”和“懶官懶政”絕對不是小事,是干部隊伍建設問題,是黨的作風建設問題,也是反腐倡廉建設的大問題。懶官讓一些制度、原則、規定虛化,讓投機取巧之風、弄虛作假之事、心懷不軌之人有了可乘之機,幾番“圍攻策反”之下,貪腐是必然結局。懶官是對責任的褻瀆和貪污,如果發生權力異化,就會同貪官合為一體,從庸、懶走向貪腐之路。如果說貪污腐敗是我們黨的“致命傷”,懶官則會使黨染上“慢性病”,極大地損害黨和政府的公信力,絲毫不遜色于貪腐。
脫離人民群眾,動搖黨的執政基礎。黨的最大危險是脫離人民群眾。“為官不為”任其發展下去,就會像一座無形的墻把我們黨和人民群眾隔開,我們黨就會失去根基、失去血脈、失去力量。懶官多是黨員干部,卻缺乏黨代表意識,其不作為直接影響黨的形象和威信,讓群眾產生不信任感,進而削弱黨執政的群眾基礎。懶官最大的弊端,在于認識不到為官不為的危害,認為自己不干有人干,認為少理群眾少有事,同樣會嚴重危及黨的生命力和先進性;懶官最大的危險,還在于懶得聯系群眾,與群眾保持情感上的距離,人為制造彼此的油水關系,甚至是水火關系,將黨推向人民的對立面,從而失去人民的擁護和支持。
弱化能力素質,影響全面深化改革的貫徹落實。鄧小平強調:“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來的,不干,半點馬克思主義也沒有。”干事才能創業,實踐才有真知,能力素質只有在工作實踐中才能得到提升。懶官懶的不僅是能力素質,懶的更是改革創新精神。因為懶,就會逐漸造成思想上的墨守成規、觀念上的因循守舊和精神上的不思進取,從而改革動力不足、創造精神退化;因為懶,就會全局觀念不強、責任意識淡薄,想問題做決策不是從有利于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從有利于維護、實現人民群眾的利益出發,而是首先考慮本部門和個人的利益;因為懶,就會工作效率低下,耽誤一方發展,衰減為民服務的能力指數,影響本部門本領域深化改革具體工作的貫徹力執行力。
“為政之要,唯在得人。”治理“懶官懶政”刻不容緩,必須雷厲風行地向“為官不為”者開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施策,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實通過從嚴治官、嚴治懶官,形成“懶官就要讓位、無為就是失職”的思想共識,增強勤勉務政、高效理政、依法執政的實踐自覺。
嚴把選人用人關口,消除官僚主義、享樂主義的源頭誘因。之所以存在懶官現象,關鍵是為官從政的思想動機不純,缺乏堅定的政治信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官就不要想發財。要破除升官發財、攫取私利的思想根子,就要嚴把選人用人關口。讓在艱苦崗位、基層一線扎實肯干、主動創新的人用起來,讓想干事、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充分施展才能的機會與舞臺。還要善于欣賞、不拘一格,做到人適其崗、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嚴格監督考評,構設能上能下、優勝劣汰的進退機制。懶官不怕群眾有意見,也不怕黨和政府的形象受損害,但最怕讓他們丟官帽。這啟示我們,需要有從嚴治吏的硬約束。一是建立政績評價標準。圍繞黨性、職責、紀律、作風等方面細化具體化履職標準,構建和落實目標清晰的評價體系,把好干部“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標準真正立起來、落下去。二是加大治懶治庸力度。整治懶惰之風,要強化執紀力度和強度,通過專項檢查、明察暗訪、日常考核、民主評議和開通“懶官”投訴熱線等形式,堅持暗訪、曝光、查處、追責“四管齊下”,讓庸懶干部如履薄冰;健全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群眾反映問題限時督辦和滿意度回訪考核等制度,實現監督檢查的經常化和制度化。對群眾不滿意的干部組織誡勉談話、限制表彰提拔,直至堅決撤換,使懶官難過“上崗關”“考核關”和“群眾關”。三是健全干部進退機制。重點對干部德、績、能、勤、廉等進行量化考評,區分層次等級,組織升級評檔,切實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強者進、弱者退,勤者彰、懶者罰。要以“為”定“位”,對想干事、會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多給榮譽、給地位、給待遇、給舞臺;讓那些為官不為的“懶官”沒有機會、沒有平臺、沒有市場,讓他們裝不成樣子,混不了日子,守不了攤子,占不住位子,切實讓庸官、懶官和散漫官遁跡無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