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改革中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
——學習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體會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是在我國改革開放新的重要關頭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總部署、總動員,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時間表、路線圖,是指導我們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決定》既堅持了從實際出發的務實原則,也突出體現了開拓創新的時代精神,新意迭出、亮點頻呈。《決定》首次正式使用了“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概念,強調“要緊緊圍繞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政治保證。”[1]明確提出“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并將其與經濟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并列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布局,更加凸顯了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這既集中反映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對我國35年來改革經驗的新總結和對社會主義改革規律的新認識,也深刻體現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對加強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新思考。“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既是《決定》的一個突出亮點,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個新領域和需要我們深入研究的一個新課題。
一、深刻認識和全面把握“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意義
35年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了把黨和國家工作中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和實行改革開放的歷史性決策,拉開了我國改革開放的大幕。改革開放35年來,中國人民的面貌、社會主義中國的面貌、中國共產黨的面貌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事實證明,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抉擇,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活力之源,是我們黨和人民大踏步趕上時代前進步伐的重要法寶,也是決定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一招,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由之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之所以具有蓬勃生命力,就在于是實行改革開放的社會主義。我國過去35年的快速發展靠的是改革開放,我國未來發展也必須堅定不移依靠改革開放。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斷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圍繞這一總目標,《決定》對當前至2020年我國重要領域的改革作出了總體部署,明確提出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緊緊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深化社會體制改革”,“緊緊圍繞建設美麗中國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緊緊圍繞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這“六個緊緊圍繞”,構成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布局。明確提出“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并將其與經濟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并列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布局,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明確提出“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并將其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布局,是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確保改革成功的客觀需要。我們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也是中國改革開放的堅強領導核心。通過35年改革開放的成功實踐,作為改革開放這一偉大實踐的領導者,我們黨積累了十分寶貴的經驗,這無疑將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財富。黨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力量,其先進性必然要體現為能夠引領全面深化改革并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完善黨自身,而且也只有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完善黨自身,特別是通過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進一步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才能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的客觀需要,確保全面深化改革得以順利推進并最終獲得成功。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繪制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藍圖,提出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各領域改革的任務。而所有這些領域的改革能否按照全會制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順利推進,一個關鍵的因素就是黨領導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是否適應。所以,《決定》強調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確保改革取得成功。”為此,必須緊緊圍繞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這是確保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客觀需要和必然要求。
第二,明確提出“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并將其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布局,集中體現了我們黨對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新認識。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堅持改革開放,致力于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同時也高度重視自身的建設,致力于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黨的十三大首次明確提出“黨的自身建設也必須進行改革,以適應改革開放的新形勢。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都應當體現這個指導思想”,并且要求“切實加強黨的制度建設”。黨的十四大強調“堅持黨要管黨和從嚴治黨,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努力提高黨的執政水平和領導水平”。黨的十六大強調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一定要把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黨的十七大進而提出“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以健全民主集中制為重點加強制度建設”。黨的十八大不僅重申“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而且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把“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與“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并提,確立為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基本方針。從提出“黨的自身建設也必須進行改革”和“加強黨的制度建設”到強調把制度建設貫穿于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之中,再從提出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和“以健全民主集中制為重點加強制度建設”到明確提出“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并將其納入全面改革總體布局,反映了我們黨對自身建設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表明我們黨已經深刻認識到,改革不僅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由之路,也是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必由之路,而且必須把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布局中來謀劃和推進。
第三,明確提出“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并將其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布局,深刻反映了在新歷史起點上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新要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改革是社會主義發展的根本動力。我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體布局從“兩個文明”一起抓到“三大文明”(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再到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與此相適應,我們的改革也從經濟領域改革、政治領域改革、文化領域改革逐步擴展到經濟領域、政治領域、文化領域、社會領域和生態領域的改革。但無論建設和改革的總體布局怎么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中國改革大業,都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推進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興衰,中國改革大業的成敗,關鍵在黨。沒有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中國改革不可能獲得成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也不可能順利推進。因此,明確提出“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并將其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布局,就表明我們黨將堅持從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布局來謀劃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進而通過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從而把我們黨真正建設成為全面推進改革大業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所以《決定》明確指出,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是“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政治保證”。這也是“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根本著眼點、出發點和落腳點。
二、深刻認識和準確把握“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主線
黨的制度建設與黨的建設制度是兩個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區別的概念。黨的制度建設是與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并列并貫穿于其中的,是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指黨在長期領導工作和黨內生活中形成的黨的組織和黨的成員必須共同遵守的黨內法規、條例、規則等黨內制度建設,既是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同時也是黨的各項基礎建設的關鍵環節。黨的制度建設通過對其他各項建設加以制度化、規范化,形成了黨的一系列基礎性建設的規章制度,從而為黨的其他方面的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在我們黨的“五大建設”中,制度建設因其所具有的全局性、根本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特點,決定了其關鍵性的地位。只有制度建設搞好了,才能使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反腐倡廉建設得以落實。而黨的建設制度除了包括前述的黨內制度外,還包括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與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關系,黨的組織與國家政權機關及其他組織的關系,黨的建設的組織、領導、活動方式等方面的制度,特別是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
黨的十八大根據世情國情黨情新變化給黨的建設提出的新課題新挑戰,強調要“牢牢把握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即緊緊圍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來全面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那么,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又應以什么為主線呢?或者說應該緊緊圍繞什么來進行呢?對此,《決定》明確提出“要緊緊圍繞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這就清楚地告訴我們:“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是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主線。
為什么要將“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作為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主線呢?這是因為,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改什么、怎么改,核心是堅持什么樣的執政理念,根本在于實行什么樣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馬克思主義政黨奪取政權后應該樹立什么樣的執政理念、采取什么樣的執政方式,如何科學實施對國家事務的領導,代表人民掌好權、執好政,是一個需要不斷深入探索的重大課題。列寧對這個問題提出過不少好的思想,但因為過早逝世未能認真實踐。斯大林在實踐中未能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特別是他在晚年集黨政軍最高領導權于一身,并且形成了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權力高度集中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我們黨在取得全國政權后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是適合中國國情的;但在一些具體的領導制度、執政方式上也存在著一些缺陷。早在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同志作為我們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的核心與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設計師,就明確提出了改善黨的領導制度和執政方式的重要思想,強調堅持黨的領導必須改善黨的領導,只有改善黨的領導才能加強黨的領導。35年來,我們黨繼承了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領導制度和執政方式,同時根據新的形勢和新的實踐進行積極探索,在確立科學執政理念、改革執政方式方面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要求,包括明確提出黨的領導是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通過制定大政方針、提出立法建議、推薦重要干部、進行思想宣傳、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要按照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規范黨委與人大、政府、政協以及人民團體的關系;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和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等等。如今,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已成為我們黨的核心執政理念;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則是我們黨的基本執政理念。
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就必須堅持和實行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堅持科學執政,就要求黨的全部執政活動必須尊重客觀規律,要結合中國實際不斷探索和遵循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以科學的思想、科學的制度、科學的方法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堅持民主執政,就要求黨的全部執政活動必須尊重人民意愿,要堅持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支持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堅持和完善人民民主專政,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發展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堅持依法執政,就要求黨的全部執政活動必須遵守法定程序,要堅持依法治國,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證執法,不斷推進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法制化、規范化。只有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并不斷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從根本上保證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健康發展。
我們黨作為執政黨,是領導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核心力量,在國家治理體系中居于領導核心的地位。能否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并不斷提高其能力和水平,與黨的自身建設狀況特別是自身建設制度的完善程度是密切相關的。黨的十八大以后,習近平總書記特別強調,要“加緊建立健全保證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體制機制”,“不斷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更好為人民服務”。因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必須“緊緊圍繞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牢牢把握“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這條主線,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就有了明確的方向和目標。
三、深刻認識和系統把握“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任務
在全面改革中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不僅要緊緊圍繞“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這條主線,抓住這個核心和根本,而且還有明確的內容和任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指出: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必須“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這就指明了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和任務。對此,我們必須深刻認識和系統把握。
第一,要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和組織建設中的運用。堅持這個制度,是我們黨的一大政治優勢。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是提高黨的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的根本保證。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首先要求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重大決策直接影響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有的甚至關系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容不得半點閃失。各級黨委一定要完善集中全黨全民智慧的決策機制,保證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同時,加強黨的建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生活。嚴肅的黨內生活,是解決黨內自身問題的重要途徑。現在,黨內生活不經常、不認真、不嚴肅的問題比較普遍,本來很好的制度成了擺設。必須按照從嚴的要求,使之真正嚴格起來。嚴肅黨內生活,最根本的是認真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目前,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既有發揚民主不夠導致的主要領導獨斷專行的問題,也有正確集中不夠造成的領導班子軟弱無力的問題。所以,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要“認真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著力解決發揚民主不夠、正確集中不夠、開展批評不夠、嚴肅紀律不夠等問題。要健全和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各項具體制度,促使全黨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辦事,促使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要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我們黨作為執政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是全方位的。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們黨形成了一套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在當時條件下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們雖然也對黨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作了一些改革,但仍有不適應或不完全適應新的形勢和任務的地方,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這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的重要途徑。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首先要明確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政治領導,就是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政治方向的領導;思想領導,就是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黨員干部,指導各項工作;組織領導,就是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要善于把三者統一起來,在各個領域充分發揮黨對改革和建設的領導作用。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最根本的是要處理好黨委與人大、黨委與政府、黨委與政協以及人民團體的關系。黨委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謀全局、把方向、管大事上,集中精力抓好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問題,該管的一定要管好,不該管的要充分放手,支持各方獨立負責、步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同時,要“規范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職責權限,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和職能,明確職責定位和工作任務。”要按照《決定》精神,厘清黨委、政府及其部門的職權邊界,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和職能,理順工作關系,保證各級黨委、政府權力配置科學合理、運行規范高效。
第三,要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先進性和純潔性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特性。先進性是我們黨的安身立命之本、發展壯大之源、執政興國之基。純潔性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政治本色。黨的純潔性同黨的先進性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純潔性是先進性的前提和基礎,先進性是純潔性的體現和保證,二者在本質上是一致的。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本質要求。中國共產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在中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各個歷史時期,始終把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作為黨的建設的根本問題和重要目標。在新形勢下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最根本的就是要按照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要求,進一步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確保黨在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清廉上和制度上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由于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不僅必須同加強黨的制度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把制度建設貫穿于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之中,使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上升為制度,用制度保障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成果;而且還要根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對黨的建設的客觀要求,以及黨的自身建設的實際需要,改革和完善黨的建設的有關制度,以科學有效的制度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進而以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來保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功。
第四,要著力完善黨內黨外相關制度。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不僅要加強黨的制度建設,還必須從黨內各項制度與黨外其他法規制度相協調的角度注意抓好相關制度的改革。一是要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包括完善黨和國家領導體制,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構建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完善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二是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完善干部選拔任用相關制度,包括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制度,改進競爭性選拔干部辦法,區分實施選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選拔方式,改進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機制;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評價制度,包括科學確定政績標準,嚴格考核政績,用好政績考核結果;完善干部管理相關制度,包括打破干部部門化,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加強干部跨條塊跨領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觀念,推進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完善從嚴管理干部隊伍制度體系等;建立集聚人才體制機制,包括完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體系,健全人才向基層流動、向艱苦地區和崗位流動、在一線創業的激勵機制,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健全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等。三是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包括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沖突、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任職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規,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等。四是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包括健全領導干部帶頭改進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機制,完善直接聯系和服務群眾制度;改革會議公文制度;健全嚴格的財務預算、核準和審計制度;完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規范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實行官邸制;完善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出國定居等相關制度規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