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內部矛盾背后的九種群體心態(tài)
一是缺乏信仰的無助心理。我國社會處于農業(yè)文明、工業(yè)文明和后工業(yè)文明共時的存在形態(tài),本需要有一套意識形態(tài)和社會輿論來解釋社會中的各種現(xiàn)象,但目前我們國家的這些意識形態(tài)尚處于構建中,這個時候一些人的信仰就會處于無助。
二是傳統(tǒng)的盲從心理。中華民族在幾千年封建文化的影響下,傳統(tǒng)的盲從心理一直存在。重慶的“萬州事件”、安徽的“池州事件”、山西的“神木事件”等都是以訛傳訛,使數(shù)萬群眾在盲從心理下聚在一起引發(fā)的大規(guī)模群體性事件。
三是現(xiàn)實的失衡心理。社會經(jīng)濟結構和運行機制的轉換,導致的過渡性失衡現(xiàn)象必然表現(xiàn)在方方面面,價值觀念轉換所引起的矛盾、沖突,社會心理的無序現(xiàn)象也必然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很多不滿和對抗情緒最后往往以群體性事件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
四是轉軌的無序心理。我國處于社會急劇變遷的轉軌時期,在各種改革中,不可避免地出現(xiàn)了暫時的“無序”。這時候,有一部分人在社會經(jīng)濟地位或生活機遇上處于相對被剝奪狀態(tài),時間一長他們的訴求不能得到滿足,就會轉化為對致富或某些特權階層的社會怨恨。
五是累積的發(fā)泄心理。很多極端事件或群體性事件屬于非直接利益沖突型,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參加是因為他們都有一種共同的情緒,即一種比較強烈的怨氣。從心理學來看,共同的認知、共同的情緒基礎是人們形成共同行為的必要條件。
六是對干部的逆反心理。現(xiàn)實中有些基層政府的決策隨意性大,對涉及諸如征地、拆遷、改制等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常常不尊重民意。一旦出事,總是能捂則捂,能壓則壓,能拖則拖。還有些政府工作人員追求部門利益甚至個人利益,漠視群眾利益。結果造成一部分群眾對黨和政府的逆反心理。
七是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當前,還有不少群眾法治觀念不強,不懂得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往往一有問題就通過上訪、鬧事等方式解決;還有一些群眾嘗到了上訪的“甜頭”,利用有些領導求穩(wěn)怕亂的心理,漫天要價,不斷提出過分要求。而有些領導遇到這類事件時,害怕事態(tài)擴大,往往不問群眾要求是否合理合法,一律讓步滿足。結果更多的群眾在“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驅使下,參與到鬧事或者上訪的行列,使我國群體性事件的頻率越來越高,規(guī)模越來越大。
八是打抱不平的江湖心理。在某些極端事件中,很多人是抱著打抱不平的心理參加的。這是由于很多群眾看到弱者被欺負或弱者的利益被侵害時慣有的一種江湖心理。這種心理實際上反映了兩個深層次的心態(tài):一是參加者發(fā)泄不滿的心態(tài);二是尋求自己權利的心態(tài)。
九是等靠要的依賴心理。相當一部分群眾受計劃經(jīng)濟的影響根深蒂固,依賴意識仍然十分嚴重。在社會的變革面前,不是主動求變、積極應對,而是等靠要和依賴政府。一旦個人利益受損就頭腦發(fā)熱,就會通過暴力事件向政府施壓。有些群眾完全因為自身的原因造成利益受損后,首先想到的還是找政府解決,一旦政府顧不上,就認為自己吃虧了,從而通過一些極端的方式來表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