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會的新尺度
十八大以來中央治理會風相關制度述評
何海鋒
在我國,開會不是一個小問題,有著其他行為無可比擬和無法替代的重要地位。作為權力核心,執政黨中國共產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以及國家層面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都是以會議的形式存在并以開會的方式行使權力的。開會也是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產生和分配權力、解決問題的主要方式。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會議在召開。關于開會,社會上有個說法,“大會三六九,小會天天有”,生動地揭示了開會這一行為在當下的中國社會和中國人生活中的發生頻率。但對于更多的人來說,開會有時候成為了一種負擔,耗時耗力,無可奈何。許多年前就有人指出了“觸目驚心的會議腐敗”,最近更是有人提出要“重新學會開會”。
2013年6月27日,受國務院委托,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在這次報告中,他指出,45個中央部門本級2012年共舉辦會議8698個,實際支出6.98億元人民幣。審計中發現,不少部門都存在計劃外會議時有召開、會議規模和會議開支超出標準等問題。這個報告反映的中央部門的會議亂象引起了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看來,在中國,開會不是小問題,但會風卻實實在在成了大問題。
這個大問題也引起了新一屆中央領導班子的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層面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治理會風相關的制度。2012年12月,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便是其中之一。2013年6月以來黨內開展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也將會議中存在的各種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作為重點指向。2013年9月,財政部等三部門發布了修訂后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于2014年1月1日起實施。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的任務,提出要改革會議公文制度,從中央做起帶頭減少會議、文件,著力改進會風文風。近期中央出臺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等法規中也有不少針對開會問題的規定。這些制度,既是中央對于飽受詬病的會風問題做出的強有力回應,更為開會建立了新的尺度。
依法依規辦會的尺度。開會不是無法無規可依的事。關于開會,在中央層面已經形成了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各項要求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核心的指導思想,以“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為主的原則性規范,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為主的具體操作規范和以《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等規定為補充規范的制度體系。從會議的分類、審批,到會議的經費預算,再到開會方式、監管職責,從實體到程序,都有了明確的制度依據。
同時,依法依規辦會的主體是所有黨政機關,幾乎沒有例外?!吨醒牒蛧覚C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規定,本辦法所稱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指黨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同時,中央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參照該辦法執行?!饵h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還規定,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照該條例執行。
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尺度。在開會問題上,要堅持從嚴從簡辦會,節約公務成本。《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明確指出,浪費,是指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進行不必要的公務活動,或者在履行公務中超出規定范圍、標準和要求,不當使用公共資金、資產和資源,給國家和社會造成損失的行為?!鞍隧椧幎ā碧岢隽恕耙獓栏窨刂埔灾醒朊x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的原則性要求?!吨醒牒蛧覚C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對會議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對會議的規格、規模作出了嚴格的限制性規定。在開會方式上,明確傳達、布置類會議優先采取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方式召開,不能夠采用的會議實行定點管理;參會人員以在京單位為主的會議不得到京外召開;不得到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嚴格執行會議用房用餐標準;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游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該辦法也對會議經費的預算和監管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對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設定了報銷流程和具體條件,體現了重視事前控制和科學管理的原則,從而保證先有預算、后有支出和嚴格執行預算,防止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以及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的情況發生。
反對形式主義、力求實效的尺度。要避免文山會海,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形式主義。要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對各類會議次數、會期和參會人數作出了具體限制,比如各單位召開二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二、三、四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 2天;傳達、布置類會議會期不得超過1天;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一、二、三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2天,四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1天;二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 30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5%以內;不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出席,等等。按照“八項規定”的要求,開會也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要改進會議新聞報道,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此外,《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還對各種形式主義的政績工程作出了明令禁止。比如,未經批準,黨政機關不得以公祭、歷史文化、特色物產、單位成立、行政區劃變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義舉辦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單位舉辦各類節會、慶典活動,不得舉辦論壇、博覽會、展會活動;嚴禁使用財政性資金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從嚴控制舉辦大型綜合性運動會和各類賽會;經批準的節會活動,不得借舉辦活動發放各類紀念品,不得超出規定標準支付費用邀請名人、明星參與活動。
公開透明、強化監督的尺度。在公開透明方面,《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要求,各單位應當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情況在單位內部公示,具備條件的應向社會公開?!饵h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提出,領導干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應當列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并接受評議;黨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信息公開制度,堅持及時、方便、多樣的原則,以適當方式進行公開包括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支出金額等情況。
治理會風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在堅持綜合治理的同時建立常態化監督機制,常抓不懈。在這方面,《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進行了比較周密的設計,包括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監督檢查機制,黨委辦公廳(室)、政府辦公廳(室)的統籌協調督促檢查機制,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機制,各級巡視組的巡視監督機制,財政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機制,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協的監督機制,各級各類媒體的輿論監督,以及群眾監督。
總之,新規之下,開會應當依法依規進行;應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也應當反對形式主義、力求實效;還應當更加公開透明、接受各個方面的監督。尺度就是標準和依據。這些新尺度的設定,既為今后各種會議的舉辦提供了明確的標準,也為治理會風設定了明確的依據。我們期待這些新規能夠一掃會風的積弊。




